陳艾琳遭爆「開除懷孕員工」 發文吐心聲:滿身的髒水、徹夜難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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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艾琳遭爆「開除懷孕員工」 發文吐心聲:滿身的髒水、徹夜難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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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3:02:00

記者:

潘佳琪

自《大學生了沒》出道的女星陳艾琳,近年來專注經營「浪花花藝」花店,近日因一則員工資遣爭議登上新聞版面。一名自稱懷孕的浪花花藝前員工在網路上發文,指控公司於其懷孕期間以「營業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她,質疑此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保障原則,引發外界關注。陳艾琳隨後以長篇貼文回應,否認不當資遣,並強調保護品牌與團隊的立場,事件引發熱議。
陳艾琳發文。翻攝Instagram @chen_ai_ling51_2025-07-18.jpg
陳艾琳花店爆爭議。攝Instagram @chen_ai_ling51

懷孕員工指控:資遣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該名前員工在貼文中表示,她在浪花花藝任職期間懷孕,並向公司表明這份工作的穩定收入對其懷孕期間的身心支持至關重要。然而,公司在知悉其懷孕狀況後,仍以「營業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立即終止勞動契約。該員工表示,這一決定讓她感到錯愕與難過,並質疑是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對孕期員工的保護規範。她在文中寫道:「我真心希望每一位在不同人生階段的女性,都能被善待與尊重,盼望在未來我們能有一個更安全、更公平的工作環境。」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雇主不得因員工懷孕而終止勞動契約,除非有特定例外情形,如公司確實因經濟或業務原因進行裁員,且符合嚴格的法定程序。該員工的指控暗示,浪花花藝的資遣理由可能未充分符合法律要求,引發外界對其是否依法執行資遣的質疑。
被解僱員工發文。翻攝Threads_2025-07-18.jpg
被解僱員工發文。翻攝Threads

陳艾琳回應:否認不當資遣,強調保護品牌與團隊

針對這起爭議,陳艾琳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回應,坦言此事讓她「整晚無法入睡」,並以「滿身髒水」形容自己面臨的輿論壓力。她提到,浪花花藝五月時因公司整理與轉型,資金狀況緊張,甚至需要靠家中零錢度日,但在同仁生日時仍努力準備祝福,顯示對員工的關懷。
陳艾琳強調,她已審視對話紀錄與監視器畫面,認為被指控的資遣事件存在「被顛倒是非」與「錯置時間軸」的情況。她表示,選擇不公開這些證據,是為了保護團隊,避免將員工捲入情緒與誤解的紛爭,並非因為缺乏準備。她寫道:「證據不是拿來對罵的,是為了保護團隊以備不時之需的。」陳艾琳也表達對所有曾參與浪花花藝的同事的感謝,強調「正念面對,絕對誠實」的原則,並表示無法控制他人如何扭曲事實。

浪花花藝的背景與陳艾琳的轉型之路

陳艾琳自2008年從《大學生了沒》出道,於2018年創立浪花花藝,透過花藝創作走出低潮,並於2024年5月正式開設實體花店。據悉,陳艾琳曾遠赴韓國向國際級花藝大師Michael Putnam學習,將歐式、美式與亞洲美學融入品牌,致力於以花藝傳遞情感與拉近人際關係。
然而,這次資遣爭議讓浪花花藝的品牌形象面臨挑戰。外界質疑,作為一家以「情感傳遞」為核心理念的企業,是否在員工權益保障上未能充分體現其宣揚的價值觀。
陳艾琳發文。翻攝Threads @chen_ai_ling51_2025-07-18.jpg
陳艾琳發文。翻攝Threads @chen_ai_ling51

事件爭議與法律觀點

這起事件的核心爭議在於,浪花花藝的資遣行為是否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範。根據勞動部解釋,雇主若因業務緊縮需裁員,必須證明裁員的必要性,並遵循公平與透明的程序,例如優先裁減非受保護員工,且需提前通知與提供資遣費。若資遣懷孕員工,雇主需承擔更高的舉證責任,以證明裁員並非因懷孕而針對該員工。
勞動法專家指出,若員工所述屬實,資遣理由僅以「營業虧損或業務緊縮」概括,且未提供充分證據或程序透明,恐有違法之虞。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違反相關規定的雇主可能面臨1萬至30萬元的罰鍰,並需對員工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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