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女一夜情後趁火打劫 偷拍性愛片金主變狼人逼她「再來一發」
台南地院一審判郭男3年6月徒刑。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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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女一夜情後趁火打劫 偷拍性愛片金主變狼人逼她「再來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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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29:00

記者:

王吟芳

郭姓男子去年5月在交友軟體認識1名女網友,雙方約炮時郭男趁機偷拍女網友裸體影像,後來女網友出車禍缺錢向郭男商借,郭男竟約她到飯店碰面,再以他手上有先前雙方見面時偷錄的性愛影片脅迫,女網友因此屈從遭郭男性侵得逞,事後報警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判郭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去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成年女網友,去年5月間,兩人相約到台南市一家會館碰面,郭男竟趁女網友裸體睡覺之際偷拍下她的不雅照,半個多月後,女網友因車禍需款孔急,找上郭男借錢,不料郭男到了飯店房間竟反悔不給,還拿出手機稱他手上有女網友私密影片,脅迫對方與他發生性行為,否則就要散佈影片。
檢警查出,郭男當時向女網友恫嚇稱「好嘛,那你先脫一脫,你也不想要我們的影片被人家看到吧?」女網友大驚,反問他:「你偷錄嗎?你錄什麼?」郭男回答:「是啊!錄我們打砲的時候啊!」還不停催促她「趕快脫一脫,我們弄一弄…回家,這樣就好了,我就把影片刪了」、「難道你是要我現在把他發到群組嗎?」、「做了做了,用完之後,我等下就都刪掉」、「這是其中一個,我把他刪了,你自己看,這是其中一個,好,我刪了」等,以持有多支他與女網友的性交影片要脅,女網友因畏懼影片遭散布而放任郭男性侵得逞。
法院審理時,郭男否認強制性交,表示女網友「最後有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且對方同意與他手上持有私密影片無關等;律師則稱當時郭男為了催促對方快點上床,才會謊稱有性愛影片、要發群組等。
但法官認為,根據女網友提出的雙方對話錄音,可以證明郭男是以散佈不雅影片方式脅迫女方,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3年6月有期徒刑,偷拍部分則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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