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偷吃人夫 悲情正宮獲賠30萬確定
前元祖食品少奶奶安晨妤偷吃醫生人夫,元配怒告侵害配偶權。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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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偷吃人夫 悲情正宮獲賠30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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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8:04:00

記者:

馮茵

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去年初被爆偷吃已婚醫生傅一新,傅的結髮妻一狀告上法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安晨妤、傅一新應連帶賠償30萬元,2人不服判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駁回。
傅一新的正宮張女主張,安晨妤明知她和傅為配偶關係,仍與傅發生婚外期,還祭出限期離婚令,不同意就被要求和子女一起搬出住所。
張女還指控,丈夫傅一新和安晨妤對話煽情,還經常在她與子女面前,和安晨妤熱線你和我,相互傾吐愛意,安晨妤甚至侵門踏戶,於2023年7月31日、8月2日將傅一新拉進她和子女的家庭群組,一同規劃未來家庭生活,並不斷為傅一新的離婚官司出謀劃策。
基於以上情事,張女認為,安晨妤與傅一新破壞她的家庭和諧,嚴重侵害配偶權,以此請求連帶給付精神撫慰金30萬本息。
高院審酌認為,安女於2023年7月間已知傅男為有配偶之人,在與傅男討論彼此關係如何發展情況下,提出60天離婚期限。此外,安、傅間屢有互述情衷的對話,且不避諱用擴音讓張女和子女聽到,傅男還在安女、安女子女的LINE群組,以家庭成員身份討論安女子女赴美就學事宜,安女還為傅男尋找離婚律師,收受傅男台、美離婚律師寄送的離婚官司資料副本,顯示雙方非單純朋友關係。
此外,高院認為,張女與傅一新曾多次婚姻諮商,顯見兩人原對婚姻還有期待,並非「早已無意維繫婚姻關係」,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感情是否已出現裂痕,並無影響張女的配偶權。
高院認定,安、傅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界線、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屬故意共同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法損害張女的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判決應連帶賠償張女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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