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報》昨天獨家報導,涉案教授陳忠慶及教練周台英申請體育署「,其計畫申請書中,有編列REC(研究倫理委員會,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費用,研究案卻未送倫理審查。體育署雖稱會在教育部專案小組首次跨部會會議討論此事,但當天未討論是否存在受試者遭強迫參與的情形,也未處理「運科支援計畫」是否適用《人體研究法》的爭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上午邀請教育部部長、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列席就「如何強化研究計畫之人體研究倫理把關機制,以保障人權,捍衛科研價值,並避免類似台師大女足抽血違反研究倫理之案件再次發生」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范雲質詢時表示,針對研究倫理調查,陳忠慶及周台英涉及的案件除了國科會計劃,以及其他自提計畫都已經處理,但體育署補助的「運科支援計劃」卻只有處理涉及血液樣本的計劃,7月21日她向體育署要求清查所有運科支援計劃是否有違反《人體研究法》,但體育署卻稱該計畫不是《人體研究法》範圍。
范雲當場提出證據,教育部在運科支援計劃的簡報明寫「讓教師教學成果與個人生等途徑相結合」,變相鼓勵老師把學生當成研究對象。此外,陳忠慶109年計畫書明確說要投稿國際期刊,還獲補助45萬,教育部早就知情陳有發表卻還說謊。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證實,就目前看到有介入分組實驗,會影響選手生理表現,屬於做人體研究,也適用《人體研究法》。
范雲提到,在運科支援計劃申請案的受試對象中,不僅包含枋寮高中女子排球隊、民生家商女籃、永仁高中女籃等,甚至有國小棒球隊,這些都是未成年的體育學生,卻完全沒有監督機制,明明是特別脆弱的未成年學生,竟連IRB都沒有送,要求體育署3天內提出報告。
范雲要求體育署清查運科支援計劃,針對調查申請時綁定受試者是否有強迫受試情形,以及大量未成年參與是否依法取得監護人同意等爭議,要求未來運科支援計劃建立審查機制,並提出在不違反各相關法規的情況下,協助選手提升表現的方法。
范雲強調,運科的宗旨很好,也協助不少選手,但不代表是法外之地,在教練跟主持人的權勢下選手沒有說不的權利,要求教育部監督體育署和衛福部,並在1個月內,趕在運動部9月9日內提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