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曾妻與曾達夢育有2名女兒,她在2021年發現丈夫在外有小三,而且婚外情關係長達12年!且小三將她與不詳男子所生的子女誤導為曾達夢的親生子女冠上曾姓,還對外自許為「曾太太」與他出席活動,公然出雙入對,甚至還有擁抱、共舞、親吻等親密動作。
此外,丈夫與小三交往期間也所費不貲,幫她承擔4萬5千元的房租長達12年,資助小三所生2名子女就讀私立幼稚園、雙語學校,繳付每年數十萬的學雜費,還藉著曾達夢擔任一家公司的掛名董事,冒領他每個月的董事酬勞達11年之久。尪和小三同居生活,然而罹癌的正宮卻要獨自面對醫療、開刀,忍受病痛,認為小三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求償50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三表示是曾達夢瞞婚主動追求她,2人會偶爾約會吃飯,也有肉體上的關係,但並未交往。她直到2010年發現懷孕,是曾表達願意承擔父親的角色打消她單獨扶養的想法,2人才正式交往。之後到2018年,她感念曾男為他們的付出提出結婚,這時曾達夢才坦承已婚身分便立即分手。再2年後曾達夢表明將與妻離婚,她才同意復合。小三沒想到隔年被曾妻發現婚外情,便告訴曾男非其子女的生父,並斷絕聯繫,請求法院駁回曾女的上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2人長達12年的婚外情,曾達夢為其投入相當的金額與時間,卻對正宮與2名女兒疏於照顧,嚴重破壞曾妻的婚姻圓滿及幸福,造成她精神上的傷痛程度實屬重大,仍判小三賠償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