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間,任職台南市警局的周姓員警,接獲1名人妻打電話陳情,他竟問人妻:「幫妳我有什麼好處?妳要陪我嗎?」等語,語氣充滿性暗示,人妻覺得遭到性騷擾,之後即報警;南市警局與社會局調查後,認定周員性騷擾成立,依規記1大過。
周員不服,怒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還搬出歸仁分局徐姓警員對女高中生涉跟騷、性騷擾僅記2小過,質疑同案不同判;不過,南市警局回應,周員的「鹹濕對話」有錄音為證,事證明確,經分局與市警局考績會審議通過,見解一致,並無違反程序正當性原則;至於歸仁分局的案子,情節不同、不能類比。
合議庭法官根據錄音與譯文指出,雖然周員沒直接說出「性」字,但用隱晦方式開黃腔,足以讓女方驚嚇與反感,損害人格尊嚴;更糟的是,周員身為執法警員,竟索求性服務作為協助代價,嚴重違反品操紀律,破壞人民對警察的信賴,形象毀到谷底。
法官認為,周員傷害警譽達情節重大程度,台南市警局記大過處分,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周員的辯詞不足採信;至於他提到的徐姓警員案件,性質完全不同,不能比附,駁回周員之訴,但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