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遭擄關士林招待所「脫光凌虐15hrs」 4惡煞勒贖610萬慘了
林姓男子等3人擄人勒贖600萬。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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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遭擄關士林招待所「脫光凌虐15hrs」 4惡煞勒贖610萬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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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48:00

記者:

李依璇

24歲林姓男子、28歲褚姓男子、24歲陳姓男子與一名17歲少年,深夜在台北市市民大道偶遇24歲莊姓男子,先以「商討債務」為由強行帶走,押回士林區中正路招待所脫光衣褲、上銬,並以棒球棍、皮帶、拖鞋輪番施虐,強行轉走逾6800顆泰達幣,再向被害人母親勒索600萬元贖金,期間還要求先付10萬元「開銷費」。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刑法》擄人勒贖、無故侵入住宅等罪將3人起訴。
有毒品前科的林男常年混跡台北社子一帶,涉及多起暴力案件,今年3月間他以「假賣錶、真搶劫」方式連兩天行搶兩名精品業者,得手34萬多元,三重警方逮人後,不到一個月又犯下本案。
今年4月12日深夜11時36分,林男、褚男與一名少年在台北市市民大道一品花雕雞旗艦店碰到正在用餐的莊姓男子,藉口討論債務要對方上車,褚駕車載著林、少年及莊前往士林中正路一處招待所,陳男則已在內等候。
4人進屋後,強迫莊脫光衣褲、交出手機與皮夾,再用手銬銬住雙腳,林並操作被害人手機的虛擬貨幣App,將6859.8顆泰達幣轉至不明錢包地址。
因不滿莊隱瞞手機內還有虛擬貨幣,林與少年持球棒、皮帶、拖鞋毆打,褚與陳則徒手痛打,導致莊右眼眶、臉部、雙手背、手臂、背部、大腿多處鈍傷。
期間,褚、少年返回市民大道將莊的轎車開到附近中正路停車場停放,林、陳則持鑰匙闖入莊及其母親住所,企圖搜刮財物,見有人便離開返回招待所。
關押逾15小時後,4人將原本的加重強盜意圖升高為擄人勒贖,林在莊男被銬情況下,要求他打電話向母親周女籌錢,並在通話中恐嚇周女,「要600萬元,不然不保證安全」。
當天上午7點多,林與少年還利用莊的帳戶轉出9334元到他人郵局帳戶還債;下午2點多再致電周女,聲稱需先拿10萬元開銷,並約在新莊一間銀行交付,由少年出面取款。
周女接獲勒贖電話後報案,新莊分局調閱監視器鎖定地點,4月13日下午3點16分先在招待所外逮捕少年,隨後拘提林、褚,並進入屋內救出莊,當場扣得手銬、西瓜刀7把、棒球棍3支、電擊棒2支等物;陳則於4月24日到案。
檢方認為,林男、褚男、陳男與少年共同犯下《刑法》第348條之1、第347條第1項擄人勒贖罪,林、陳另涉《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宅罪;勒贖行為同時針對莊男與母親,屬同種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另因3人共同與少年犯罪,建請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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