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的張介宗上午身穿橘色Polo衫,腳戴鐐銬,在兩名法警戒護下進入法庭,神情木然;3名被害家屬則由犯保協會陪同到庭參與訴訟程序。張介宗庭訊時仍堅持自己沒殺人,他當庭拿出手寫信,聲稱檢方指控全非事實,表示自己多年前已簽署器官捐贈,死後要將器官捐給高醫,且他與被害人是朋友,沒有殺人動機。
他還強調,自己身材矮小,不可能勒斃比他高大的婦人,若真動手,樓上樓下鄰居必會聽到掙扎聲,且自己也應留下傷痕,但現場並無此跡象。
檢方起訴指出,張介宗涉嫌在高雄前鎮區自宅接連犯下三起命案,包括75歲的大嫂及兩名女性友人。犯案後,他冷血將屍體肢解,分批投入高雄港5號船渠棄屍,警方與檢方鍥而不捨,馬拉松式動員陸海空大規模搜索,最終在港區打撈出多具屍塊,並於張宅查獲血跡與疑似凶器。法醫鑑定確認屍塊身份,其中一顆人頭骨為張嫌大嫂所有,案情駭人聽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