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原告夫妻前年5月帶著兩個孩子外出,當時妻子和女兒坐在第二排座椅,2歲的男童在第三排的座椅玩手機。當天大約10點30分時,5歲女童把座椅調低,壓到男童的頭部,但是直到11點多,這對夫妻才發現這件事,而且發現的時候,男童已經全身青紫色、失去意識。
雖然這對夫妻緊急將寶貝兒子送醫搶救,但為時已晚,仍舊救不回男童性命,醫生判定男童是因為缺氧缺血性腦病而死。
這對夫妻認為這輛豪華汽車的座椅「缺乏自動感應回縮功能」,是設計上的問題,加上車商也沒有警告標示,所以要求汽車公司要公開道歉,還要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精神損害、喪葬費用共人民幣200萬元。
被告的汽車公司則辯稱,該車輛有通過國家的強制認證,座椅的調整是手動控制,而且買車時就有附上一本用戶手冊,裡面有提到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會發生這樣的憾事,是因為原告夫妻沒有給2歲男童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又放任5歲的女兒自行操作調節而導致。
法官審理此案,認為2歲男童的死亡主要是因為父母沒有好好履行監護的責任,不僅沒有給男童使用兒童座椅,也沒有阻止女童任意操作車輛。至於車輛本身的設計並無缺陷,所以駁回這對夫妻全部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