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灣輿論關注焦點,都在《貪污治罪條例》小額不正利益的情輕法重爭議上,讓輿論燒起來的關鍵人物就是退將韓豫平。韓豫平因為授權下屬挪用2880元漢光演習加菜金宴請軍眷,依規定該筆加菜金只能用在軍人身上,韓此舉讓他吃上《貪污治罪條例》的詐取財物罪,同年2月最高法院判他4年半定讞。
3年前,韓豫平在立委協助下開記者會出面喊冤,隨後檢方不僅幫他研議提非常上訴的可能性,最終選擇替他聲請再審冀求翻案,後來是總統蔡英文跳出來宣布特赦,才為全案解套。
憂鬱暴瘦同事認不得 「貪污2字斷送一生」
反觀士林社子所2名基層員警就沒這麼幸運,2人只因未依規定對違停者開罰單,2022年8月遭檢舉後,先遭警方行政調查再遭檢方偵查。最終遭起訴進而被停職,歷經3年等待,士林地院上月初判2人無罪,但不到半個月,檢方旋風式提出上訴。
2人的律師黃子欽指出,2人皆從南部隻身北上工作,原本就背負租金與孝親壓力,丟了警職只能靠積蓄過日,思及未來可能還得坐牢,都覺得前途茫茫。
律師透露,2名員警歷經3年官司的折磨,1人因壓力過大罹患憂鬱症,暴瘦逾20公斤,幾乎變成另一個人,昔日同事看到他都嚇一大跳;另1人則是罹患失眠症,夜夜不能眠,「尤其每次法院開庭前,失眠症狀更嚴重,情緒也變得更沮喪」,律師嘆,被冠上貪污罪名後,讓他們沒勇氣踏出租屋處面對外界,「甚至長達1年的時間都關在家裡不敢出門」。
律師轉述,法院最後一次開庭時,兩人邊哭邊向法官說:「為了不讓家人同事擔心,只要有人問起就說『沒事』,假裝一切如常,所有委屈只有自己知道,直到現在也想不通,為何認真工作,最後卻被冠上『貪污』兩個字?兩個字就要斷送我一生。」
父母嘆 此生最後悔「送我兒當警察」
有警界同仁到庭旁聽,一名刑事警官聽到這段話時眼眶泛紅,直言不免帶入自身處境,「萬一我也突然被檢舉貪污、失業,被放上新聞公審該怎麼辦?」
另一名曾任所長的警官則說,警察不是萬能,兩人在處理上已屬完善,也盡了查證義務,所有過程都有正式紀錄,但檢舉人追殺加上法條苛刻,當時不管誰去處理,現在都得坐在法庭上,想想都不免膽寒。
宣判當日2人未到庭聆聽,律師轉述他們聽聞結果後,在家中與家人抱頭痛哭,一人來自警察世家,父母甚至悲憤說出「一生最後悔的事就是讓孩子當警察」。
2人律師黃子欽嘆,現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只要警察遭起訴即須即停職,但其他公務員遇到類似狀況,通常都是被羈押或是判刑確定時才會被停職,「2警的官司也暴露出現行制度的不公平,像是特別針對警察做出懲罰性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