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聰智/退休環工技師
今早在匆忙中,我還是被公視上播放的一段討論「未成年照顧者」的畫面攔住了。畫面裡的受訪者或参與討論者,都是在未成年時,就得照顧臥病在床的親人、長輩的親身體驗者。那是令人心酸、甚至震撼的場景。當同齡孩子在課堂上學習、在操場上奔跑,他卻忙於餵藥、清理,甚至熬夜守在床邊,身心俱疲。
於是,他與同儕的距離越來越遠,課業、社交、未來的規劃都被擱置,心裡只剩自卑、孤立,甚至懷疑自己是否還有生存價值。
我忍不住問自己:如果「人生而平等」真是天理,為什麼命運會如此不公?「人權」真的存在嗎?還是,它只是一種文明的宣言,需要社會用制度去兌現?
親情,本應是最溫暖的羈絆,卻也可能成為最沉重的枷鎖。東亞社會強調孝道,台湾甚至還有「孝行獎」,但這種榮耀,似乎並未納入未成年照顧者,即便有,對於一個被迫在童年就肩負起照顧責任的孩子,究竟是嘉許,還是美化了苦難?真正的愛,是陪伴與支持,但对這些孩子而言,卻是壓在自己身上的沉重責任。
這也讓我想到另一個社會忌諱的議題──安樂死。它之所以難以被接受,是不是因為宗教或醫學倫理,或者也因為我們真的不知道如何定義「善終」,只能試著延續一個深受折磨的生命,但當這個延續是必須減損另一個未成年生命個體的成長機會時,又該如何定義所謂「生命的尊嚴」呢?
在台湾,「未成年照顧者」,從今天公視上得到的印象,感覺是隱形存在的弱勢者,長照2.0 可能也沒有特別設計對這一塊領域的專屬協助方案,而我們社會的價值觀似乎也默認若不幸成為未成年照顧者,那也是天經地義必須承擔的事。但如此,卻實實在在的忽略了他們失落的童年與受傷的心靈,以及未來他們長大後試圖融入社會時的艱困掙扎與肯定自我。
我們的民間確實有不少善心組織已在默默關懷,但畢竟要面對整個社會中的這些穩性弱勢,他們要付出的心力必然是龐大的,因此公部門的積極介入,公私合力,必定可把未成年照顧者的負面成分,降到最低。
在這領域,本人是十足的外行人,思考出路只能靠從網路搜尋文明社會的方案當做参考。
與之相比,英國早在上世紀就制定法律,承認「未成年照顧者」的身份,並提供教育與喘息服務;日本也在近年把「年輕照護者」納入公共政策調查;北歐國家更是強調由國家分擔責任,盡量不讓孩子承擔主要照顧。
這些做法提醒我們,文明社會的進步,不在於呼喊多少「人權」口號,而在於能不能讓愛不再成為枷鎖,把照顧責任從弱小的肩膀移開。
公視的電視片段,像是一道光,照見了我們社會前進的道路,它指出,未成年照顧者不應是少數人的不幸,而是我們共同的文明任務。
如果人權不是天賦,而是社會保障的成果,那麼我們就有責任,用制度去修補生命的不平等。
如此,親情才會走回它最本來的模樣──愛與支持,並且遠離枷鎖與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