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世宏/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王盈勛在〈別被心中的言論自由稻草人綁架──答羅世宏提問〉一文開頭就斷言:「每個受過現代基本公民教育的人,心中都有一具絕對言論自由的稻草人。」這一句話,盡顯他整篇文章的問題所在。因為沒有任何嚴肅的言論自由倡議者主張過「百分百不設防」的言論自由。這在政治哲學、法學與新聞專業倫理等領域裡,都是最基本的常識。即使最強調言論自由的人,也承認仇恨言論、煽動即時暴力或誹謗等例外存在。
因此,王的說法並不是在回應一個真實存在的立場,而是自設一個假想敵,再自己予以擊倒。這就是典型的稻草人謬誤。遺憾的是,他聲稱要「答羅世宏提問」,實際上卻沒有正面回應我所提出的「不應濫用外部性概念作為言論審查的藉口」,反而在邏輯與論理上留下更多漏洞。
更令人遺憾的是,王不僅立起這個稻草人,還把不同立場者描繪為「聲援他們的言論自由,就是蛋頭學者,就是被心中那具言論自由稻草人綁架」。這樣的說法不僅是人身攻擊,更是一種對知識社群的貶抑,以及政治語言污名化的操弄。
「多半拿中國好處」:推測動機取代事實
王的原始文章裡,最具殺傷力卻缺乏證據的一句話是:「發表此類言論者,多半是在中國拿好處,卻由台灣全體人民承擔他們言論的後果。」這種說法,表面上顯得非常「愛台」,實則非常危險。因為它沒有提出任何實證,卻把一整群人的動機簡單歸結為「拿中國好處」。
這種「推測動機即定罪」的邏輯,本身才是對公共討論最大的污染。當社會習慣於只要有人貼上「拿中國好處」的標籤,就能封殺他人的發言,甚至剝奪其合法權利,那麼寒蟬效應將無遠弗屆。到最後,甚至連那些沒有任何中國背景的人,也可能因為立場不合當權者口味,被指控「替中國代言」。
錯置的「外部性」比喻
王試圖援引經濟學概念,把武統言論比作工廠的黑煙。他說:「他們發表極端言論,卻不怕(在台灣)丟掉市場,這在正常國家、正常市場並不合理,但台灣人都知道為什麼……這是我該文所說的外部性。」
然而,這裡最大的問題,就是錯置了「外部性」的適用範圍。工廠污染的外部性有幾個特徵:傷害是立即的、具體的、可測量的;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的因果關係是明確的;外部性治理可以透過稅收、賠償或排放標準來調整。而政治言論的影響,則截然不同。它的效應必須經過輿論傳播、公共辯論、制度回應才能顯現,過程中常常會相互抵消,甚至轉化為民主社會必要的審議/討論成本。
把政治言論簡化為工廠污染,邏輯上就是範疇錯置。更嚴重的是,這種錯置會讓當權者有無限解釋權。因為只要政府覺得某種聲音「有害」,它就可以被定義為「污染」而遭到清除。這樣的外部性理論,不是經濟學,而是政治審查的遮羞布。
ChatGPT與吉卜力:錯用案例
王還舉了一個例子:「ChatGPT生成出吉卜力風格的畫作來牟利,就現行法律來說,風格的模仿並不違法著作權法,但我相信羅教授未必支持他們這種利用法律漏洞來賺錢的行為,說這是言論自由。說它不違法,我們就要聲援OpenAI公司的言論自由嗎?」
這個類比完全錯置。AI生成圖像涉及的是「著作權」與「商業使用」的爭議,焦點在智慧財產的歸屬與市場秩序;而武統言論則屬於「政治主張」,本質上是公共議題的意見表達。前者是法律是否該修補漏洞的問題,後者則觸及民主制度的基礎自由。王將兩者混為一談的目的,是為了偷渡審查正當性?
更何況,即便 AI 生成圖片存在爭議,它本身仍被視為「創作」的一種,沒有因為爭議就被禁止生成或流通。法律相關討論的焦點,是如何在「保護原作者」與「鼓勵創新」之間找到平衡,而不是一刀切地視為「污染」而一禁了之。同理,武統言論即使令人反感,也應透過公開辯論來回應,而不是靠審查來噤聲。
廣告與政治言論:混淆視聽的類比
王又舉例說:「法律上我們對廣告言論的管制高於新聞言論,也是非常明確的事。菸酒商未必會說謊,但都不能打廣告,我也沒看過那個學者來捍衛他們的言論自由。」
這個比較聽來合理,但其實也是偷換概念。廣告之所以受管制,不是因為它是「言論」,而是因為它涉及「商業行為」與「消費者保護」。不實廣告要受罰,關鍵就在於「不實」二字,因為它涉及可檢驗的虛假陳述。政治言論則完全不同,它本質上是立場表達,不存在單純的「真假/對錯」判準。
如果把政治言論與廣告等同,那麼任何反對當權者的聲音,都可能被認定為「誤導大眾」、「危害社會」、「動搖國本」。這條邏輯一旦成立,公共辯論就會淪為政治當局的審查遊戲。
「中共代理人」的邏輯陷阱
王進一步說:「中共及其代理人對言論自由的濫用,又有何不同,值得你大力聲援呢?」這話聽似正義凜然,卻暗藏三大問題。
首先,把人貼上「中共代理人」標籤,本身就是邏輯偷渡。如果立場或言論就能成為「代理人」的依據,那麼誰來決定標準?這種模糊性,正是獵巫式的審查邏輯。
其次,把「言論自由」與「濫用言論自由」混為一談。王所謂的「濫用」,實際上沒有客觀標準,只是對不合己意的言論的排斥。一旦允許政府或多數人決定什麼算「濫用」,言論自由便名存實亡。
最後,真正的外部性,不在於有人講出極端立場,而在於有人動輒用「中共代理人」的指控來噤聲異議。因為這種扣紅帽子的習慣,會讓整個公共空間充滿寒蟬效應,也將導致社會信任被侵蝕,公共辯論淪為恐懼遊戲。
王的論證捨棄就事論事,而是再度直接扣帽子:「聲援他們的言論自由,就是蛋頭學者,就是被心中那具言論自由稻草人綁架。」這種語言策略,已經徹底放棄理性論證,改以嘲弄與貶抑來掩飾缺乏說服力的內容。
這種人身攻擊,也暴露了論者的無力感。當一個教授訴諸「蛋頭」這種充滿貶義(但自我例外)的污名化標籤,正說明他沒有正面回答核心問題:在民主社會中,我們能否僅憑假設性的危害或動機推測,就剝奪人民的言論自由?
自相矛盾的結論
王文下了一個看似自制、其實荒謬的結論:「先說我的結論:我並不主張政府因他們的言論來法辦他們,因為就現行法令,他們並沒有違法,但聲援他們的言論自由,就是蛋頭學者,就是被心中那具言論自由稻草人綁架,看不清那最簡單的事實,那不是言論自由。」
這段話自相矛盾。既然王已經承認「現行法令」並不認定這些言論違法,那麼在民主社會裡,它們自然就是受法律保護的言論自由範疇。換言之,他口頭上不願「主張政府法辦」,卻又要求社會在觀念上否認它們屬於言論自由,並以「蛋頭學者」、「稻草人」等蔑稱來攻擊任何聲援者。
更嚴重的是,他所謂的「那不是言論自由」,其實偷渡了一個危險前提:誰來界定「什麼才算言論自由」?在自由社會裡,標準不是靠某一位學者的主觀判斷,而是以憲法、法律以及制度化的司法判準為依據。王卻把這套制度性保障拋到一旁,僅憑個人政治立場就要劃界,等於將「言論自由」重新定義為「我認同的才算」。這不是守護民主,而是顛覆民主。
它為「輿論獵巫/封殺」讚聲,卻拒絕承認自己支持審查;它表面上尊重法律,實際上卻在法律之外另立一套價值標準。若這種邏輯成立,任何不合意的聲音都可能被說成「不是言論自由」,只等社會共識被行政權力或多數暴政操控,就能將異議者排除於公共討論之外。這樣的論述,與言論自由精神背道而馳。
言論自由的價值,不在於保護我們喜歡或認同的聲音,而在於保障那些我們強烈不喜歡的聲音。如果只保護「我們願意聽的聲音」,那就不是言論自由,而是權力的任性。王盈勛邏輯的險惡之處,在於:他先打倒自己炮製的「百分百言論自由」稻草人,並且據此證成「武統言論」、「中共代理人的言論」百分百不在言論自由保護之列。這種邏輯推演實際卻是偷天換日。他不敢明白說「那不屬於言論自由」,卻用模糊語句推進同樣的效果,例如:「至於中配,她也不過被強制出境而已。」這種措辭,將一個嚴重涉及人權與法治程序正義的事件,縮減為「不過而已」,正好暴露他所謂「外部性」論述的真面目——不是在捍衛社會公共利益,而是為輿論獵巫尋找冠冕堂皇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