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查出,台信公司由54歲蘇姓主嫌與27歲兒子共同經營,在屏東、台南設有營業據點,該公司不具地政士資格,卻向他人租用執照,配合詐團成員誘騙被害人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
據了解,詐團先以假投資、假交友話術騙取被害人錢財,待被害人無力繼續投資時,再以「快速過件、高額借貸」為誘餌,慫恿被害人辦理房屋抵押貸款。該集團犯罪手法相當惡劣,在放款前先向被害人收取高額利息、手續費及代書費,待被害人無力償還時,即以違約金或法拍房屋等方式逼迫還款,甚至根據被害人所在地區收取額外費用,台中以北地區還要再加收1萬元車馬費。
專案小組分別於今年2月、5月發動兩波搜索,動員上百名警力,在北市等多地拘提20名嫌犯,查扣現金147萬元、賓士車2輛、偽造印章、被害人權狀、本票等重要證物,並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11處房屋及銀行帳戶內的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