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憤!狠父對2歲兒肛門灌水、重拳毆破肝胃 一二審均判18年
台南狠父二審仍被判刑18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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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共憤!狠父對2歲兒肛門灌水、重拳毆破肝胃 一二審均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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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50:00

記者:

王吟芳

台南陳姓夫妻檔長期虐打剛滿2歲的親生男童鈞鈞(化名),曾以棉繩綑綁雙手、水管插入肛門灌水等酷刑伺候,陳男甚至生氣時重擊兒子腹部,造成肝胃破裂導致敗血性休克送醫不治,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陳男有期徒刑18年。
據了解,陳男與同居女友謝婦育有一對姊弟,其中弟弟鈞鈞剛滿2歲不久,就常被親生父母陳男、謝女毆打體罰。
判決指出,2023年7月至10月間,陳男與謝婦帶著兩個孩子投宿台南市中西區一家飯店,期間多次在男童鈞鈞入睡前,以棉繩持續綑綁鈞鈞雙手手腕,再以蓮蓬頭的水管插入鈞鈞的肛門內並灌水,以即以器物擊打身體等方式施虐,造成鈞鈞頭臉部、左胸部、陰莖、臀部、雙腿、腋下多達20餘處新舊擦挫傷、瘀傷。
檢方查出,2023年10月18日,鈞鈞剛吃完中餐的泡麵後,陳男在飯店房間又因不明原因爆氣,竟出手用拳頭搥打平躺中的鈞鈞上腹部兩次,再用手掌重壓同一部位,導致鈞鈞肝臟損傷及胃破裂,剛剛吃下胃內的午餐泡麵流出約500毫升進入腹腔,造成鈞鈞腹膜發炎並引發敗血性休克,陳男與謝女卻渾然不覺孩子已昏迷。
直到當天晚間7點多,兩人才發現兒子全無反應,趕忙在8點10分左右將鈞鈞送到郭綜合醫院急救,但已回天乏術,鈞鈞於8時43分宣告死亡。
案經醫院通報後檢警介入調查,將陳男與謝女提起公訴。台南地院一審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認為,陳男於審判時坦承全部犯行,依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其身心發育致死罪等,判陳男有期徒刑18年。
陳男認為一審所判刑度過重,且漏未考量到他還有另名稚齡女兒待照顧等理由上訴二審,但台南高分院審理則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今天審結仍重判陳男18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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