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陳男熟悉台積電內部防護措施,離職後轉入日商東京威力科創任職,但他聲稱為了在新東家取得工作表現,協助公司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以利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資格,透過吳、戈2人的就交情,利用遠端登入及翻拍方式取得內部「Security B、C」等級機密資料。
案經台積電告發後,台灣高檢署介入調查,3人遭羈押禁見,日前檢方偵結,認3人涉《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等罪嫌,將3人起訴。3人被起訴後,今日移審智財法院召開接押庭,庭訊後後合議庭裁定,3名被告續押禁見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