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劉女自2023年11月開始,頻繁透過電子郵件、臉書與IG傳送訊息騷擾曹雅雯,對方封鎖後,她竟改以恐嚇言語報復,甚至揚言曹的家人會有危險。2025年2月間,劉女入境後,某日突然在板橋車站當面攔下曹雅雯並拉扯行李與手機,把曹雅雯嚇得魂飛魄散。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及強制罪,判處應執行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刑滿後須驅逐出境。
然而劉女仍未收斂,8月26日又疑似循線追至西門町,曹雅雯剛從髮廊離開,便被對方攔下並試圖搶奪手機。警方依現行犯將她帶回,北檢訊後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諭令交保,但因她籌不出保金,改為限制住居。
9月1日,劉女依先前判決到新北地檢署繳清18萬元罰金,按規定應立即驅逐出境,但因新案尚在偵辦,北檢又將她帶回複訊,並啟動防逃措施。檢察官認為她反覆行為可能危害當事人安全,向法院聲請羈押,最後裁定8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曹雅雯上月29日出席活動時坦言,因屢次遭遇糾纏,自己已經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出入難免心驚膽跳。不過她仍強調會繼續站上舞台,演出單位也已加強保全人力,希望能在音樂會中給予歌迷安心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