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說明,柯文哲與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重罪,起訴後被裁定收押,並多次延押。但案件審理進度快速,與兩人罪嫌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包括前副市長彭振聲,已在9月2日前完成交互詰問;應曉薇部分的重要證人也在8月26日完成。這些證詞和相關證據已被充分保全,使兩人再串供或滅證的可能性大幅降低。
北院指出,檢方雖主張還有證人尚未到庭,應繼續羈押,但法院認為,羈押是最嚴厲的強制手段,必須依照案件進度隨時檢視,不能因為仍有證人未作證,就推定一定會有串證風險,否則不符比例原則,也會影響被告的對質詰問權。至於證人許芷瑜未到案,相關情節已有其他證人證述與對話紀錄佐證,目前也遭檢方通緝,是否能緝獲仍未知,因此不能僅因她未出庭,就認為必須繼續羈押柯、應二人。
法院最後表示,高額保金能對柯文哲與應曉薇形成足夠壓力,成為羈押的替代方式,確保未來審理與執行順利進行。為平衡人權與公共利益,合議庭同時要求二人接受科技監控,且若在交保期間未依規到庭、違反限制或不遵守監控規定,法院仍可裁定重新收押,並隨時檢視保金是否需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