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伶/美國懷俄明大學政治、公共事務與國際研究教授,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
住宅政策的最大特色就是,為德不卒。主要的大政策在堂堂宣示下產生,卻虎頭蛇尾,無一例外。社會住宅政策很不幸的,也可能會淪為同樣命運。
1970年以前,國民政府對住宅的態度是自由放任,台北市為臨時首都,一個暫時的地方,因此沒有長遠的願景和規劃。政府提供的少量國宅,優先照顧政府的忠誠者和因為拓寬馬路拆遷的安置戶。政府對住宅的干預很少,放任非正式部門的發展。從早期大量政治難民湧入城市,到後來的經濟發展的城鄉移民,住宅不足只好放任違建。違建、標會和地下金融,是一般人為了解決居住問題,自發找到的辦法。
國民住宅的出現是因為國民黨在台的合法性危機
1970年代台灣退出聯合國,外交孤立和統治合法性危機,國民政府在社會政策和住宅政策,做了一個大轉變。1976年開始國民住宅六年興建計畫,宣示在1976 到1982 年興建十萬戶國宅,但只有興建了67,794 戶,原因為土地取得的困難。國民住宅政策,和後來各種賣斷的國宅,通稱樂透國宅,以前叫做愛國獎券國宅,因為轉賣就可以賺兩百萬,等於中了愛國獎劵的頭獎。雖然國宅剛開始有轉賣的限制,必須等兩年,兩年其實很短。
大樂透國宅:公共資源私有化
國宅政策是一個大錯誤,因為國宅和連帶的土地都私有化,許多市中心的土地來自眷村,因此,軍人家庭得到幾乎免費的國宅,眷村原本是國家的財產,但改建國宅之後,這些都市的精華公有土地消失。而且,剛開始針對中低收入戶,但國宅不便宜,所以承購資格便一直放寬。看看現在在中正紀念堂附近、在大安森林公園旁的國宅,價格已等於昂貴的豪宅。台灣的住宅政策就是這樣的基調,用大量的公有資源,補貼不需要被補貼的人。或是讓大家來個樂透,這就是大有為政府的德政。
虎頭蛇尾的國宅政策,後來也加了獎勵民間興辦來收尾。跟現在的社會住宅一樣,獎勵民間,推給窮哈哈的愛心第三部門,政府收手,給執政者一個下台階的理由。
口惠不實的三民主義貧民住宅
給貧民居住的政策更慘。1973年執行「安康計畫」,擴大給貧民住的出租住宅,這些平價出租住宅都有美麗的三民主義名字,也是國民政府宣稱的理想社會。當時,這些平價住宅蓋在台北市的邊緣地帶,例如墳墓區、田中間,剛開始貧民遷入不踴躍,神奇的是,三十年後這些給貧民住的平價住宅變成在都市的精華土地,雖然要排隊進住的低收入者很多,但2048戶的數量,在安康計畫停止後,從此就沒有再增加過。這些平宅,後來被形容為台北的貧民窟,其實,和周圍的破爛的大樓公寓比,這些平宅其實整齊乾淨,又有比較多的公共空間, 開放樓梯間的設計,通風、鄰里互動容易、維護成本低。這些平宅漸漸被改建為社會住宅,走入歷史。台北市的貧民,再也找不到這麼便宜,可以長久居住的地方。貧窮的人有大比例的老病殘,脫貧的可能性很低,除非中了樂透。
平價住宅救起了很多兒童,特別是單親家庭的小孩。單親家庭是最有可能脫貧的一群人,只要小孩被好好照顧,長大就可以幫整個家庭脫離貧窮。很多的小孩跟賴總統的成長過程很像,小時喪父,被辛苦的母親撫養長大,很慶幸的是,平宅救到這群小孩。很難想像,如果賴總統沒有萬里的老家提供一個穩定住處,他有沒有可能考上建中,之後成為總統? 如果小時候要一直搬家,被房東趕來趕去,無法專心讀書,要變成總統的可能性真的很低。
民主化之後,新自由主義的台灣
民主化之後,新自由主義變成台灣政策的基調。政府的角色在於扶植市場,降低直接干預的角色。從供給面,國家不再直接提供住宅,改成從消費面的補貼,提供低利購屋貸款,2000年之後所有的國宅單位裁撤,除了眷村改建,國家不再直接興建國民住宅,貸款變成主要政策。2007年民進黨政府開始執行租金補貼政策,以補貼低收入租戶為先,讓他們在租屋市場中生存,這想法也是有美國國宅政策改變、以租金為主的轉變有關。
私有化、政策鬆綁、民營化、第二部門和第三部門主導,因為私部門比較有效率等等,都是新自由主義的思潮,這個原則在台灣能夠很快被接受,是因為剛開始是為了減少國民黨對經濟和社會的控制,還有以前威權政府下養成的公務體系,只想當官不服務人民的惡習。
然而,大家都沒有想到的是,賠錢的生意不會有人做,讓市場、營利的私部門像建商可以運作,就是讓他們賺錢。為了保障私部門賺錢,政府給予大量的獎勵和補貼,這些獎勵和補貼,遠大於給窮人和沒有房子的補貼。
都市計畫在於補貼富人,加劇社會不平等
監察院於2022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檢討報告中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卻沒有檢討這必要性,等於鼓勵私部門開發故意選在公有地旁的圈地。到2023年為止國有土地參與的都市更新案件中,國有土地過半的案件有19件,14件由私部門主導,這些更新都是在國有土地愈來愈稀少的台北市和少量在新北市。國有土地雖然眾多,但建地只有3.76%,民間透過都市更新、產業創新園區等開發方式,以小吃大、蠶食鯨吞國有地時有耳聞。
沒有過半國有土地的更新案也很多。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就是最佳寫照,讓我們看到高級化的門禁社區對都市的改變,這些更新大部分都加入國有地、有容積獎勵,等於政府補貼許多公共的資源,這樣的門禁高級大廈對都市的影響是甚麼。首先,大廈的設計沒有對周遭環境影響的考量,這些設計令人懷疑台北的都市設計標準是怎樣訂定。很多沒有騎樓,和原來的都市設計斷裂,許多的車庫出口,直接由羅斯福路進出,推動這麼多年的無障礙環境、腳踏車道、機車停車格,但這些豪宅的車庫,就直接從砍入這些人行、腳踏車道。豪宅有些根本不需要一樓店家的店租支持,所以有些只有一個社區完全無法進入的豪華大廳堂。
文化大學的鄭人豪老師曾開玩笑說,台北市根本不需要談15分鐘的城市,因為這些豪宅的住戶,開著外面看不到車裡的人的高級轎車。在工作和家之間穿梭。用24小時輪班的大量警衛,把周圍社區隔絕在外,不要跟社區互動。台北市羅斯福路三、四段,因為房租貴、人潮減少(當然,豪宅只帶來少數和社區隔絕的富人),原有商圈的活力喪失,也很難找到一個可以舒適坐下來的咖啡廳和餐廳。
豪宅是讓都市看起來變美了,但是這個美麗卻是冷冰冰的豪宅門禁社區,扼殺都市的活力,也讓都市這一個共同空間,變成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享受,他們的設計就是要把周圍社區堵絕在外,而且也不管原有的都市紋理和周圍居民的使用。
而且,當社會住宅被視為是一個會賠錢的政府負擔時,沒有人會問,我們對這些豪宅和創新園區的補貼有多少,公有地和容積的補貼,他們對社會、社區的回饋有多少。這些給私人、豪宅的補貼補貼的數據,非常有可能遠遠超過在社會住宅所花的錢。都市計畫和住宅政策已經是造成台灣貧富差距急遽加大的推手,最糟的是,我們卻反過來指責買不起房子的人不夠努力。政府把都市大量精華土地變成豪宅,卻沒有土地蓋社會住宅。這種不平等不言而喻。
而且,有錢的人可以進入市場變成消費者,但沒錢的人怎麼辦? 這些營利為主的私部門介入,不會照顧沒有錢的人。另外,許多基本需求,像是水和電,不能放任市場炒作,因為這是每個人維生的要素,住宅應該也是,但台灣卻沒辦法把住宅當成基本需求。也無法把社會住宅當成和公園、鐵路和公路一樣重要的基礎設施。可以遮風避雨的安全住處,是人賴以為生的基本條件,怎能放在其他的基礎設施之後呢?
1980年代末台灣瘋狂的大家樂,雖然已經消失,但大家樂其實已經是我們的日常生活一部分,可以炒作的東西更多。之後,在選舉的壓力下,政策的制定原則就是朝抵抗力最小的路走,製造更多利多、樂透和紅包,最能保護租客的租屋市場規則,最能抑制房價的稅制,在民主選舉的時代,都叫做政治自殺。弱勢的租客連在居住地登記戶籍都沒辦法,所以連在當地的投票權都沒有,還有甚麼保障。新自由主義在台灣,也把人民慣成選舉的消費者,而非政治公共領域的參與者。
都市計畫必須處理社會平等,也必須處理老化
很可惜的是,民主化過程中,也展開新自由主義化的轉變,尤其是在住宅和都市發展的領域。讓我們錯失一個讓政府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主導都市發展。賣掉的愈來愈稀少的國有土地、尤其是都市精華地區的土地,都市計畫、農地和農業發展等等,都在放任土地變成投資標的。
許多歐洲的先進國家,把都市老化變成一個必須處理的問題。因為維持都市永續,經濟持續發展,必須確保都市的年輕化,而非放任老化的問題惡化。大家可能都聽過這樣的笑話,大安森林公園周圍的豪宅,住的是老人和外傭。如果經濟發展是台灣的重大支柱,這種都市經濟的考量應把都市老化放入思考之中。許多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年輕人買不起市中心的房子,就住到郊區通勤就好了。
這些年輕有活力的國家發展主力,每日花長時間通勤,嚴重影響家庭生活,生育和小孩照顧都相對困難。15分鐘城市的規劃,對都市的青年勞動人口非常重要,非這些開著黑頭轎車、門禁豪宅的居民們,如果用長遠的眼光看台灣的未來發展,老化的問題也是經濟發展的問題。這樣靠年輕人爆肝、長時間工作和疲於奔命通勤的都市設計,經濟榮景將無法持續。
嚴格來說,台灣其實沒有真正的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絕對不可以停蓋。租金補貼包租代管,不能稱之為社會住宅,嚴格來說,連現有的社會住宅也不算是社會住宅。社會住宅的重要特色,就是從投機市場中脫離出來的非商品住宅,不可炒作,可負擔,大部分的西歐國家,都可以永久居住。西歐一開始的設計,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居住。一旦入住,可以住到去世為止。西雅圖的社會住宅運動,是美國近年成功的運動。他們定義的社會住宅,為從投機市場獨立出來的住宅,給各種收入居住,永遠可負擔,並永遠為公共財。
因此嚴格來說,台灣的社會住宅只能算是過渡的中繼屋而已,因為一般家庭,最多只能住6年,不算是社會住宅。現在完工的社會住宅,只有0.49%的比例。加上興建和規劃中,也只有1.32%。遠遠低於OECD國家的7%。
社會住宅的興建可以由政府、非營利公司、甚至是居民自組的合作住宅。不可買賣獲利、政府有規範私有權的法規,即使是擁有所有權,轉賣不能獲取過多利潤。剛開始歐洲的社會住宅產生,多由宗教組織等慈善機構興建,後來是由工會所組的合作社住宅。戰後開始大量興建,因為給工人穩定的住處,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條件。荷蘭甚至在憲法中規定,每個人都要有適宜的居住地方。聯合國也把住宅當成基本人權的一部分。
社會住宅也不完全是素地興建,也可以是古蹟、閒置空間再利用。巴黎不只是政府自己蓋社會住宅。都市計畫可以要求私人住宅開發案提供相當比例的社會住宅,在社宅不足區目前可達35%,嚴重不足區達50%。此外,巴黎市政府也利用都市優先購買權(droit de préemption)購買私人不動產,再轉為社會住宅。韓國除了政府直接興建公共出租住宅之外,更長期大量使用「收購型公共出租住宅」(매입임대주택)。LH等公共機構購買既有私人住宅,或事先與私人建商簽訂新建住宅收購契約,在完工後由政府收購並作為公共出租住宅。
歐洲所謂的住宅危機,在台灣已經延續數十年
歐洲國家目前都面臨住宅危機,因為房價變高,房屋短缺。這個危機的產生,跟1980年代開始的新自由主義化有關,大部分國家的社會住宅減少,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房地產市場蕭條幾年,但到了2015年房價又開始上漲。然而,如果仔細看他們定義的住宅危機,台灣嚴重太多了,因為房價所得比,連中南部的都比歐洲許多大城市都還高。而且,台灣的住宅危機不是最近才發生,而是已經發生了數十年!!!
房價是嚴重問題,房屋品質更是。為了降低單位房價,新近台灣的房屋愈來愈鳥籠化。如果以美國的房屋品質標準,家裡的房間必須一人一間房間作為最低標準,這些新建的鳥籠屋也不合乎最低的居住標準。
為了因應住宅危機,2025年歐盟訂定可負擔住宅計畫,因為住宅的危機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和民主的運作,該計畫引言就說:「我們的房屋和公寓是社區的基石,是社會和民主的根基。住房不僅是一種商品,更是一項基本權利,是人類尊嚴的基石。然而,由於住房價格高昂且供應短缺,歐洲各地普遍存在著明顯的社會不公。」
這對台灣是很大的啟示,因為台灣的住宅政策從一開始就很不公平,只給對黨國忠誠的人。之後像個大樂透,不是在照顧整個社會的居住需求,而且將大量公地和國有資源私有化。住宅是社會和民主的根基。如果台灣一直放任資金往房地產堆積,把房屋當成可炒作的工具,不控制房價。第一是妨礙社會的團結,二是資金的錯置。
何不食肉糜:空屋、繼承的問題
不蓋社會住宅的理由是,空屋和大繼承潮。主張這理由的政治人物,不僅缺乏經濟發展的視野,也沒有穩定社會的政治企圖,更糟糕的是,這跟不食肉糜的態度沒有兩樣。台灣之所以有這麼多空屋,就是因為極低的持有稅。稅制的改革面臨相當大的阻力,加稅在台灣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放任空屋的發展,然後又主張空屋可以解決住宅問題。誰可以把空屋釋出?大繼承潮有多少年輕人會受惠,如果現在人口已經急速下降,再等20年繼承了,這種趨勢已來不及翻轉了。放任這種惡化的住宅狀況發展,認為市場可以讓資源做最好的配置,就是台灣住宅問題之所以非常嚴重的原因,然而,政府撒手,說讓市場解決一切,把溺水的人救了一半,之後又把繩子放掉。
固然,之前小英政府的八萬直接興建的社會住宅,在台灣各縣市廣為施行,這樣的施行方式沒有對實際需求有確實的調查,會有浪費的可能。建立社會住宅的等候制度,可以預先知道社會住宅的需求。但政府不願意建立等候制度,因為這將形成政治的壓力。
去梅山找我小舅,他說整個曹家的農地,只剩他們還在種果樹,也只有辦法照顧部分土地。大部分都閒置了。我表弟大概是農夫最後一代。空屋有很多種,這種優良農田和老家,現在在鄉下很多,需要包租代管的仲介介入。許多年輕人想耕種卻沒有田,農業知識斷層很可惜。到花蓮去,也聽到青年人想要半農半X,除了找農地之外,最難就是連找一個可負擔房租的住處。空屋和等著被繼承的土地,和現實的需求和有規劃的發展有很大的落差。台灣的土地制度有很多問題。一是,土地和農業發展的關係,一直缺乏好的規劃。農地除了限制使用之外,還需要一個中介的角色,讓想要耕種的人,可以找到地耕種。
最後呼籲,社會住宅不只是社會住宅,可以促進經濟發展,比巨蛋、美術館,鐵路還重要,是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設施。如果賴政府還是堅持空屋可以解決住宅問題,敬請總統把萬里的空屋老家捐為社會住宅,至少可以救一個單親家庭,也救未來的台灣總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