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去年底因本案被起訴後,台北地院召開接押庭原裁定他以30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發回,合議庭在去年12月29日更裁提高保金至7000萬元,讓阿北得以短暫返家過新年;但北檢再度抗告後又獲二審支持,將原裁定撤銷發回,最後柯文哲在今年1月2日被重裁確定羈押,至今已延押3次。
今年7月21日,北院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柯文哲律師在期限屆滿前再提具保停押申請,合議庭今天裁准交保,金額與上次相同均為7000萬元,不料竟傳出柯文哲不想再借錢欠人情而未立即辦保。
資深法官指出,北院上次於去年12月29日裁定柯文哲得以7000萬元交保時,主文曾附加時限規定,要求柯文哲必須在隔天下午5時前辦妥交保,否則續予羈押,但《刑事訴訟法》並無此規定,這也是柯文哲這次可以「長考」到下週一再決定的原因。
他表示,未來柯文哲動向不外三種,第一種是在下週一柯文哲有意願,且保金順利籌足,即可辦理交保放人;第二種拒絕交保,繼續羈押;第三種則是請求法院重新裁定降低交保金額。
要注意的是,萬一柯文哲選擇不交保,因現在距離柯文哲這次羈押期限屆滿的10月1日,還有將近1個月的時間,法院必須在羈押期限屆滿前,再做出新的延押裁定,否則羈押期限一旦屆滿又未裁定延長羈押,法院就得無條件放人,且由於不是具保停押,柯文哲連一毛錢保證金都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