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劉男原訂今年7月外派擔任駐外法務秘書,但他在去年7月28日「TSR全國機車錦標賽」賽事期間,將2組針孔攝影機分別藏在台南安定賽車場2間女廁中,共偷拍18名showgirl、女模、女賽車手如廁或更衣,其中15人被拍到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身體隱私部位性影像,另3人因角度或遭遮蔽,僅拍到全黑影像。
後因賽車場女員工察覺異狀後報警,警方於現場埋伏,當場活逮劉男,並查扣鏡頭、充電線、記憶卡及行動電源,警詢後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劉男於警巡、偵查時皆坦承犯行,加上被害人、證人指述以及竊錄性影像等,犯案事證明確,台南地檢署依法起訴劉男,不過他也與其中1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撤告。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劉男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法官審酌劉男為50歲具正當職業成年男性,但卻於賽車活動場地女廁安裝針孔偷拍被害人如廁、更衣畫面,所為造成性隱私侵害不輕,但因犯後坦承犯行,且相關影像並未流出,未致損害擴大,因此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