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政治人物遭性愛片勒索!300萬元恐嚇信內容曝光…大馬通訊部長下令徹查
馬來西亞多位政治人物收到恐嚇電子郵件。圖/翻攝自FB/Fahmi Fadz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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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政治人物遭性愛片勒索!300萬元恐嚇信內容曝光…大馬通訊部長下令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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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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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靜兒

馬來西亞多名政治人物近日接連收到恐嚇電子郵件,內容除了有威脅言論,還有以人工智慧(AI)生成的偽造性愛影片截圖,並要求收信者在限時內支付10萬美元(約303萬元新台幣)的「封口費」。消息曝光後引發一片譁然,馬來西亞通訊部長法米(Fahmi Fadzil)也坦承自己同樣收到該恐嚇郵件,並表示警方與政府部門目前已展開全面調查。

馬來西亞多名政治人物遭假AI性愛影片勒索!

馬來西亞雪邦(Sepang)國會議員黃基全(YB Wong Chen)昨(14)日透過粉專發表聲明指出,他的助理在9月12日上午11時30分許收到一封寄議員辦公室「一般投訴信箱」的電子郵件,打開之後發現除了充斥帶有勒索威脅的文字,還有一張疑似為性愛影片的偷拍截圖,只見截圖中一名男子躺在床上,身旁還有一名赤裸女子。
這封電子郵件還聲稱黃基全長期遭跟蹤監控,甚至已掌握一段「性愛影片」,威脅黃基全若不在3天內支付價值10萬美元的USDT(泰達幣)就會公開這段影片,電子郵件內還附上一個某加密貨幣帳號的QR碼。
20250915馬來西亞國會議員黃基全公佈恐嚇郵件的內容。圖/翻攝自FB/Wong Chen
馬來西亞國會議員黃基全公佈恐嚇郵件的內容。圖/翻攝自FB/Wong Chen
黃基全表示,助理並未點擊任何連結或掃描QR碼,而他得知此事後,也隨即和助理一同前往雪邦再也警區報警。不料,黃基全聯繫上班丹(Pandan)國會議員拉菲茲(YB Rafizi Ramli)後,才得知對方也收到相同的勒索郵件,內容包括同樣的截圖、QR碼,威脅字眼也一模一樣,而截圖除了臉孔不同外,枕頭折痕、棉被紋路、房間擺設與裸體女子所躺的位置都完全相同,顯見是同一批不明人士試圖勒索國會議員。
黃基全坦言,自擔任國會議員13年以來,他從未遇過類似勒索事件,雖然這次詐騙手法相當粗糙、偽造痕跡非常明顯,但AI換臉的勒索方式仍讓他相當憂心,更懷疑針對他與拉菲茲的這次勒索攻擊可能另有圖謀,包括企圖入侵2人的電腦、手機,甚至試圖藉此動搖議會民主,壓制國會議員的言論:「我絕不會退縮,我將繼續履行責任,勇敢無懼地表達我的觀點。」
20250915馬來西亞國會議員拉菲茲也收到相同的恐嚇郵件。圖/翻攝自FB/Rafizi Ramli
馬來西亞國會議員拉菲茲也收到相同的恐嚇郵件。圖/翻攝自FB/Rafizi Ramli
至於社群媒體上流傳「手機遭駭、影片被竊」的傳言,黃基全則對此澄清相關言論純屬謠言,並嚴正要求網友停止散播不實言論。黃基全表示,未來若取得更多證據,將致函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ank Negara)與證券委員會(SC),要求揭露涉案帳號的資料,以追查實際帳號持有人。

至少11人中招!馬來西亞通訊部長下令徹查

另外,馬來西亞通訊部長法米也在同日透過粉專證實,他與多名國會議員都收到相同的勒索電郵,遭威脅的國會議員名單如下:
  1. 班丹國會議員 拉菲茲拉姆利
  2. 雪邦國會議員 黃基全
  3. 雙溪大年國會議員 陶菲克博士(YB Dr. Taufiq Johari)
  4. 青年與體育部副部長 亞當阿德里(YB Adam Adli)
  5. 雪蘭莪州青年、體育與創業委員會主席 奈占哈利米(YB Najwan Halimi)
  6. 上議員 馬諾蘭(YB Senator Manolan Mohamad)
  7. 雪州行政議員兼哥打胡姬區州議員 納茲旺(YB Tuan Mohd Najwan Bin Halimi)
  8. 居林州議員 黃佳禎(YB Wong Chia Zen)
  9. 雪蘭莪州伊斯蘭宗教與創新文化委員會主席 法米雅博士(YB Dr Fahmi Ngah)
  10. 種植及原產業部副部長兼亞庇國會議員 拿督陳泓縑(YB Chan Foong Hin)
  11. 上議員 拿督尼爾森安崗(YB Senator Datuk Nelson Wences Angang)
法米指出,這些郵件的內容與截圖幾乎完全相同,推定都來自同一個電郵地址,因此他已指示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PDRM)聯手追查透過Gmail發送勒索信的幕後黑手。
20250915馬來西亞多位政治人物收到恐嚇電子郵件。圖/翻攝自FB/Fahmi Fadzil
馬來西亞多位政治人物收到恐嚇電子郵件。圖/翻攝自FB/Fahmi Fadzil
法米強調,依據馬來西亞《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發送具冒犯性的恐嚇訊息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處馬幣50萬元(約新台幣360萬元)罰款、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另可依《刑事法典》第503條調查,罪成同樣可處2年監禁或罰款:「政府絕不會對任何濫用科技與通訊網絡以恐嚇或欺騙民眾的行為妥協,我們將全力以赴,確保犯罪者被繩之以法,保障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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