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芳/淡江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電價審議會在9月19日宣布新的電價費率,審議會認為住宅電價前三段電價長期偏離成本,故本次調整住宅電價,平均漲幅為3.12%。由於住宅電價的價格偏低,因此,即使調幅3%以上,對民生用電的影響相當有限。在台電公司累積虧損逾4,000億元的當下,雖然本次電價的調整對台電營收貢獻仍屬有限,但是,讓電價逐漸反映發電成本,仍是相當重要的。
電價不合理就不會有合理的能源政策
事實上,電價的訂定除了應該要完全反映煤、氣等國際要素價格的變化外,電價的高低也會影響產業與民生的節電誘因,因此,電價長期凍漲所導致的生產誘因的扭曲與能源的浪費仍會是相當顯著的。更重要的是,台灣在燃氣、燃煤、風力、光電或已經除役的核電廠等不同發電方式的占比應該多少,國內一直有不同的討論,許多認為核能三廠應該重啟的支持者持續以台灣沒有核電會導致缺電以及核電的成本低,來做為台灣應該使用核電的理由。
然而,先不管核電成本是否真的可以較其他發電方式低,缺電問題本身就來自需求大於供給的結果,若政府要解決缺電的問題,則比核電更便宜的政策工具應該是讓電價可以反映發電原料的成本變動,當電價提高時,使用者的「節電誘因」也會增加,這是最基本的誘因機制。若台灣在討論缺電問題時都忽略電價而僅關注電力供給,則忽略需求面的結果,增加再多的供給,產業關心的缺電問題是不可能解決的。當許多人不關注電價合理性,而僅關心核電廠重啟的情況下,則這類能源政策的建議就僅是要有核能發電的政策,而非解決台灣能源問題的政策,這種作法更無法提高台灣能源供應的韌性。
台灣經濟表現較南韓好 電價卻較南韓低
再者,在電價審議委員會決議調整民生電價後,行政院表示調整後的電價仍較日本與南韓低。但是,行政院的說法再次證明台灣電價過低的事實。這是因為,台灣今年八月的出口總值為584.9億美元,高於南韓出口總值584億美元,許多南韓媒體也報導今年台灣的人均GDP預計會超過南韓,此時,台灣住宅用電的價格仍可低於南韓,除非台灣的電力供給遠大於需求,否則國人與政府如此喜歡與日本與韓國進行比較的結果,只是凸顯台灣電力價格仍有極大的討論空間。任何一個國家都有其需要面對的經濟與社會問題,若我們一直拿單一指標來進行比較,則是毫無意義的。
維持低電價 只是讓高用電需求者的電費由全民買單
最後,在面對川普對美國進口商品加徵對等關稅的情況下,企業對利潤受生產成本變動的影響必然更為敏感,因此,本次未進一步提高產業用電價格,除了產業用電價格已在過去有調整外,對等關稅對廠商的影響也會是審議會考量的原因。然而,在只有電價偏低的民生電價調整後,仍有資深廠商代表仍持續批評政府只是未漲產業電價但沒有為解決缺電問題,面對只會要求凍漲電價與最低工資的「高耗能」廠商,政府實應加速這類廠商的退場,藉由將資源分配給與其他願意提高生產力的廠商,才有助台灣維持高薪的就業環境。
此外,如果政治人物持續以提高電價就是在加重民眾負擔作為批評政府的理由,則這類政治人物不說的是,許多用電量大的民生用戶是享受低電價費率的真正受益者,而非一般的家庭用戶,因此,長期壓低民生電價只是在讓全民幫高用電者負擔電價,並未減輕一般用戶的負擔太多。換言之,低電價已成為助長貧富差距的一種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