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女母親主張,1984年間她為吳火獅生下女兒,吳生前每月支付約20萬元生活費,直到過世後,她希望女兒能認祖歸宗,但與當時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談判破局,最終在2005年提告。
陳母與陳女纏訟多年,去年11月最高法院判決陳女勝訴,確認親子關係。隨後陳女再對吳家6名子女提告,要求依法分配百億遺產。今年7月24日雙方首度在士林地院調解,但未達共識,當時陳母仍稱「有感受到對方誠意」。
不過今日的第二次調解大約15分鐘結束,吳家律師會後表示,對方雖提出調解方案,但當事人不同意,「調解不成立」,至於細節則不願多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