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張凱維長期在外兜售黃國昌狗仔集團的偷拍照,還將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豪宅案的資料,交給自己老闆王鴻薇爆料,此外也和《聯合報》「H記者」密切配合,「H記者」會回報張問的相關訊息,也將尚未發布的報導原稿傳給張修改內容。事後,「H記者」因不滿報社給的版面和新聞上架時間,而向張抱怨。
今天晚間,侯俐安透過臉書證實自己就是報導中的「H記者」,並說明事件的來龍去脈。
侯俐安表示,對於潘孟安台北住所的新聞,她在2023年從不同管道接獲爆料之後,本於職責向地方、業界多方查證,也確實看見座車進出該棟大樓,並訪問房東詢問租金事宜。她最初認為可以報導,是因為潘孟安當時雖無公職,但其為總統競選總幹事,應注意社會觀感,而她也有採訪到屋主回應潘有付租金,並如實寫入報導中,做好媒體的平衡。
侯俐安指出,當她將相關內容回報報社時,其中一位長官要求她找立委合作,另一位長官則直接要求她跟王鴻薇合作,並以王鴻薇名義爆料,隔日再由王開記者會,「這並非我的意願,當時我立刻表達強烈反對,但主管卻非常堅持,否則不能發新聞」。
侯俐安說,在此之前,她不認識王鴻薇及王鴻薇後續指派對口的助理張凱維,直到現在她也完全不認識謝幸恩,更從沒進去過那棟房子。她照長官的意思去接洽王鴻薇辦公室後,張凱維也提供許多內部照片給她,「我不清楚對方如何取得那些照片,但顯然最後他交給檢方的,卻都是跟我的對話」。
侯俐安也說,到了新聞見報當天,讓她感到錯愕的有兩件事,第一是即使她先前已有告知、報導也有如實呈現房東稱有繳租金,王鴻薇卻仍在記者會中指控潘孟安「被供養」等語言,最後導致她挨告判賠;第二是她的平衡報導,大多數被放在付費會員專區。這也是為什麼媒體揭露的對話中,她表達不認同自己的報導被「壓小」,是因為一方面最後刊登的篇幅與內容跟報社告知的有落差,一方面是她覺得應有更完整的平衡。
侯俐安說明,她自認在合法範圍本於事實追查並客觀報導,但這次的事件,她想呈現的方式與報社的處理方式差異甚大,最後更導致她被誤會抹黑,「我完全不能認同報社這次處理的模式,以及後續檢討方式,於是最終我選擇離開待了12年的聯合報」。
侯俐安指出,身為記者本來就會接到來自四面八方的訊息、爆料,她也總會提醒對方,下次接到有關你的爆料時,她查證後仍然會報導。在今年7月離職時,她有向前東家《聯合報》再次完整說明整件事情,今天會發此聲明,是因近日有許多相關事件的錯誤連結,因此希望釐清前後脈絡。
另外,《聯合報》也發聲明表示,針對《鏡報》報導黃國昌揭弊事件,侯俐安已有所說明,「本報不予置評」。《聯合報》對新聞處理有嚴謹的規範,對新聞事實一貫善盡查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