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公務員未經許可不得兼職或從事營利業務;若於病假期間仍領薪並從事經營行為,不僅違反兼職禁令,甚至可能構成《貪污治罪條例》所稱的詐領公款罪。吹哨者痛批:「政風處最大原則就是別惹事。只要是體系內自己人,就先拖、先冷處理。除非媒體報導或長官下令,否則根本不會動。」
他更語帶憤怒地說:「我們不是沒舉報,是沒人敢查。他(林員)有警察背景、又跟地方人脈熟,政風單位誰敢碰?體系就是這樣,查人要看身分、護航靠人脈。」
內部人士嘆:「真正生病者反被退件」
海巡署一名中階主管則坦言:「政風人員不是沒看到,而是沒有動機去查。大家都知道制度有漏洞,醫師開證明、主管核准就能請,一年領薪不來上班也沒事,除非真的有人鬧大。」
另一名基層同仁也無奈指出:「真正生病的同仁請假還被退件,像他這種人卻能一路過關。政風單位最會看風向,沒新聞就裝沒事,有新聞才突然展開調查。」
《鏡報》檢視現行公務人員請假規定,延長病假完全仰賴醫院診斷書與主管核可,並無第三方審查機制。以林員案為例,雖然艦隊分署核准時曾提醒「不得兼職」,但後續沒有任何查核手段,也未追蹤其實際行為,使病假制度淪為「自律遊戲」,政風單位僅能被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