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前年3月30日晚間7時許,已下班的藍男與許男並未離開公司,反而身穿公司藍色工作服,利用向公司借用的油壓拖板車,將兩大袋裝有銅箔廢料的太空包運走。整個過程被監視器拍下,影像顯示兩人還動手破壞監視器鏡頭,最後由藍男駕駛自家小貨車將贓物載離廠區。公司清點發現損失後報警處理,警方依據監視器畫面鎖定兩人,將他們移送法辦。
2人到案後許男供稱,因為公司地下室常發生怪事,有人說看到女鬼,他才請有乩童經歷的藍男前往處理「靈異問題」。但到了法院審理時,許男又改口稱,當晚是發現負責的廢水系統機台出現異常警報,才請藍男協助處理「電力問題」,未料藍男突然「起乩」,他也嚇了一跳。
藍男則附和許男說法,表示自己確實具有靈異體質,當晚也有相關「感應」,兩人並提出數張照片,聲稱內容是系統異常訊號及藍男作法過程,意圖證明案發當時他們人在地下室處理廢水系統問題,並未前往存放區行竊。
但法院對於這套「女鬼」說詞完全無法採信,法官查出,許藍兩人對於當晚留在公司的原因前後供述不一,又傳喚公司其他證人,也證實許男負責的廢水系統問題多屬管線堵塞、漏水等機械問題,與藍男負責的電力領域無關,根本無需藍男在下班時間特別協助。
此外,兩人當天確實借用拖板車未歸還,加上曾試圖破壞監視器,均顯示是預謀的竊盜行為,考量兩人已分別賠償公司8萬元,因此依竊盜罪各判刑3月、4月,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