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光人壽在三大報刊登頭版廣告,強調新壽經董事會決議,考量到輝達來台設立海外總部,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指標意義,基於維護國家最大利益的考量,決定在北市府同意返還已支付成本的前提下,跟北市府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讓輝達可以進駐。
另外,關於外界認為T17、T18還是荒地尚未開發等輿論,新壽強調,本來預計今年年底可以取得建造執照,進行建物主體施工,一切作業及時程皆遵循法令及地上權契約辦理,認為是荒地尚未開發都是誤解。新壽強調,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跟輝達簽署備忘錄並非「圖利」,而是企業間的商業條件,北市府曾要求提供解除契約的賠償金,但新壽基於「不應由納稅人補償」之初衷,從未同意、亦未曾提出請求。
新壽表示,始終都致力尋找三方共贏的方案,但僵局的形成是因為各方立場、限制不同,包含輝達公司堅持自行興建總部、北市府主張建物興建完成後再移轉,新壽雖然同意完工再移轉,但未獲得輝達同意,三方無法達成共識。但新壽知道輝達來台對台灣產業的重要性,因此考量到國家最大公益,以合意解除契約的方式,放棄原有投資的機會,以化解僵局。
此外,昨日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在記者會上表示,始終跟輝達全球不動產部門最高、次高主管保持密切聯繫,雖然提出的方案未被接受,但他能感受到輝達態度很友善。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寫信給黃仁勳,雖然沒有得到回信,但雙方仍保持聯繫。魏寶生說,由於輝達過去曾兩度表示「唯一看中T17、T18」,公司基於國家整體公益,主動提出合意解約,並不會向市府索取賠償。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新壽一改先前的強硬態度,是因為地上權有使用期限,若陷入「打輸了沒土地、打贏了沒時間」的困境,未來進入仲裁或訴訟結果未必有利,因此無條件下車可能是最好的選擇。此外,輝達已經啟動別的方案,市場沒有「非誰不可」的選項,她認為這是新壽解約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