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們通知檢警,他卻消失了
那天晚上,我才剛通報檢警的熟人:「我們壹週刊明天即將出刊,內容是李宗瑞迷姦案。」想讓他們提早監控,以免人跑掉。結果打完電話,不到幾小時,狗仔突回報:「李下樓了,開車離開了。」我一邊打電話給檢警熟人一邊罵:「X的,是誰洩的密?」,熟人說:「只有通知XXX去監控」,但結果根本是通風報信。我們出刊前一晚,李宗瑞跑了。
二、追蹤、誤判、與那場撲空
狗仔於是整夜跟車,最後追到台北市某一棟大樓。李宗瑞的車停著,但人影不見。我們馬上通知警方:「車在,你們趕快接手!」隔天清晨,週刊出版後,震撼社會,檢警緊急拿搜索票衝上樓——卻只抓到他的賴姓女友,李宗瑞早就溜了。後來查出來,女友在警察進門前,用微信(那年代幾乎沒人用)發訊:「快跑!」他真的跑了。我聽到那消息時,只能苦笑:「連逃亡都比警察快一步。」
三、爆出封面那天,全台瘋了
雜誌出版那天,全辦公室的氣壓像颱風眼。封面一出,新聞網、論壇、八卦版全炸開。大家一邊罵「怎麼可能」、「真的假的」,一邊又狂點開新聞連結。我們的報導分四期刊出,第一期是揭露犯罪事實,接下來三期,接力追蹤他潛逃期間密會竹聯幫老大、起底與被害人現身。
意外的收獲是,李宗瑞女友在做完筆錄之後,被警方發現她原來還是個通緝犯,之前還曾用假名上個電視節目,於是,立刻當場加以逮捕。
接下來警方開始動用各種關係,逼李宗瑞出來投案。經過調查才知,他背後的人脈極深——
父親是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母親是酒店幹部,警界、政界全都有線。那次能跑得掉,不是巧合,是多年司法體制經營內線的通風報信。不過,經警方向父母施壓之後,李宗瑞終於出來投案。好消息是,經過我們報導之後,短短幾天,警方原本說「找不到人」的被害者,全都現身。
她們一個一個出來接受警方訊問,有的人崩潰痛哭,有的人不認,有的人看完影片後恍然大悟說:「原來,那晚我真的被下藥了。」這些畫面,讓我一輩子忘不了。
四、案子被重新啟動,全台開始清算
壹週刊連刊四期後,輿論壓力如山。檢方不得不重啟偵查。這一次,他們終於查出被害人名單,陸續傳喚了三十多位。李宗瑞被收押,因罪証確鑿,再也出不來。最後判刑39年,實際執行29年。
五、從緋聞到刑案,從獵奇到反省
十年後,我再回頭想,因為李宗瑞的父親是金融界董事,媽媽是酒店幹部,原本已經用錢擺平了姐妹花,案子內的受害人原本也一個個疏通好了,而檢警內部本來就有他們的人,所以,第一時間,才會有人通知李宗瑞逃跑。事後,我們大概也知道是誰?
我們是基於打擊犯罪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通知檢警去監控李宗瑞,以免讓他跑了。雖然,中間他一度失去蹤影,幸虧檢警最後還是把他逼出來投案,否則案子可能石沈大海。
六、後記:13年後的反思
現在回想,雖然,我們手上有那些影像,但我們知道,那些檔案不論如何是不能曝光的,那不只是被害人的隱私,更多是媒體必需守住的新聞道德與倫理。只是很遺憾,還是有些媒體跨越了紅線,他們以為率先揭露醜聞的《壹週刊》有使用硬碟內的偷拍影像,於是挺而走險,想用各種偷吃步的方式偷跑,最終還是惹上官司。
許多媒體人在法庭上,辯稱他們是看到壹週刊登了偷拍照才跟進刊登的,沒想到法官當庭拿雜誌給被告看,他們才驚覺原來《壹週刊》一張都沒登。
十幾年後,李宗瑞還在牢裡,但我知道,網路時代的下一個「李宗瑞」仍可能誕生。因為科技讓人更容易偷拍、迷姦、分享。
而我們這些有拿相機的人,也永遠得問自己:「我們,是在追真相,還是在偷窺人性?」。「那顆硬碟救了很多人,也毀了很多人。」這句話,大概只有當年看過那些影片的人才懂。(本文內容由當事人口述,AI協力完成,經編輯核實無誤。《狗仔回憶錄》每逢週六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