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德專欄:共產黨瘋狂打擊「台獨」背後的問題
中共「法律戰」的言談,會對地方公安、國安人員構成強大的暗示,進一步造成台灣社會、民眾對中國的敵意不可逆轉。圖片為AI生成示意圖

李志德專欄:共產黨瘋狂打擊「台獨」背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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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06:40:00

李志德/資深記者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被中國公安單位以涉嫌「分裂國家罪」立案偵查。對照他去年被中國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份子」,表面上看起來是種「自然而然」的發展。但裡頭有一個問題和一個值得玩味的細節。
一個問題是:「台獨頑固分子」和「分裂國家罪嫌人」的差別是什麼?這一點本文最後再談。先說這個值得玩味的細節:為什麼是重慶公安?而不是其它地方?
由地方發動涉台國安案件偵辦,最近的例子就在今年10月11日,中國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發布了18位是台灣軍方「心戰大隊」官兵的「懸賞通告」,公布了他們的姓名、相片和所稱的身份證字號。
不管重慶通緝沈伯洋,或者廈門懸賞台灣部隊官兵,做為媒體報導材料,產生心理戰的影響力或許有,但看似很難有實質效果。但以往確實出現過多起台灣人在不同情境下被控犯下「分裂國家」「間諜」等案件,比較廣為人知的有:
第一起是知名的李明哲事件,他2017年3月經澳門入境中國,在拱北口岸被廣州市國家安全局人員扣留,後來由長沙市國安局正式逮捕,岳陽檢察院起訴,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2022年刑滿返回台灣。
第二起是2012年的鍾鼎邦事件,鍾鼎邦信仰法輪功,當年六月返回江西老家探親時被當地國安機關扣留失蹤。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大力發展兩岸關係,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及其它大小官員頻頻訪台,走到哪裡法輪功的抗議如影隨形,大失顏面。最後經過近兩個月交涉,新華社發出一篇「鍾鼎邦悔罪,希望從寬」的新聞稿做為下台階後,鍾鼎邦回到台灣。
第三起是台灣軍事情報局朱恭訓、徐章國兩位上校2006年到越南近中國邊界處執行任務,遭到廣西國安廳人員越境綁架到中國,在中國受審、服刑。一直到2015年10月,兩位被非法綁架的台灣軍官才藉著「換俘」的默契被釋回台灣。
這三起案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中國地方國安人員自把自為。之後也都有消息指北京中央政府是迫於事件已經發動,只能跟進為這些地方國安人員的作為背書、善後。這可以解釋一些現象,例如鏡報論壇的評論點出〈沈伯洋與陳昭姿 誰比較像「台獨」?〉把這樣的問題放在這個機轉裡,答案很可能是重慶公安根本沒有能力或意願做更多「鑑定」,他們只是跟進台辦和愛國輿論潮蹭熱點,並做些更積極的行動。同樣的,如果google一下廈門市公安局公布的十八位「心戰大隊」成員,會發現名單裡有些人名和職務根本曾被公開報導過,照片也來自公開資料。
和前述三起案件相比,重慶對沈伯洋的「立案偵查」和廈門對心戰大隊的「懸賞」,看起來並不具備「可執行性」,只是地方公安、國安對於北京政策的一種效忠表態。但又不盡然,因為中國政府近年在海外秘密設立「海外警察局」, 甚至從國外綁架「通緝犯」回國「歸案」的案例時有所聞。
例如美國紐約聯邦法院日前審理了一起案件,兩名來自中國的美國公民被控在紐約設立及運作「秘密警察局」,協助北京政府打擊政治異議人士。法國國內情報總局今年七月證實法國境內至少有9個中國「秘密警察局」,用來監視、恐嚇或遣返中國僑民。在法國的中國特工甚至曾經動手綁架異議人士凌華湛,其中一次幾乎成功。
回到本文開頭的問題:被台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和被重慶公安公布為「分裂國家罪嫌人」的差別是什麼?答案是,前者看起來只是政治立場的攻防表述,而後者是真的可能觸發「執法行動」。近年來,中國政府在口頭聲明上,毫不遮掩它想把「管轄」的「長臂」伸到台灣的立場。這種「法律戰」的言談,會對地方公安、國安人員構成強大的暗示。一旦碰上一個,或者一群貪功冒進的公安、國安幹員,「到台灣抓台獨」的戲碼就可能上演。即使北京國台辦並不樂見,但在習近平時代,它可能早已失去對台政策的執行尺度掌握和節制相關單位的權力。換言之,這裡存在「尾巴搖狗」的高度風險。
如果設立「境外警察局」、在綁架「通緝犯」回國受審……這些事在西方國家都會發生,沒有道理認為台灣可以免於這股獨裁歪風。台灣政府必須高度警惕這個風險,也該聲明一旦有本地人士協力,行為形同叛國,絕不寬貸。同時更應該嚴厲向北京政府示警:一旦發生這樣的事件,台灣社會、民眾對中國的敵意將不可逆轉。如果北京政府還不想兩岸關係走上這條路,那節制、管好這些可能失控的地方公安、國安乃是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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