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龍二審被判有罪,是因為他冒充律師,向珍妮(化名)索取100萬的顧問費,珍妮說:「我本來也覺得該給『律師費』,但打聽之下好像沒那麼貴,正在猶豫之際,大概是2021年7、8月間,我從其他管道得知李鴻龍並非律師,而且曾因其他詐欺行為被判刑,才沒再次上當,可是他也拒不聯絡,之前『假借款』的300萬,至今討不回來」。
除了假冒律師騙取顧問費,還有1個內幕,沒在法庭審理時呈現。
珍妮說,李鴻龍假律師身分未被拆穿、她還在猶豫要不要給100萬顧問費時,李又出怪招主動獻策,聲稱有個方式可讓珍妮爭取更多的遺產,那就是預立遺囑。珍妮轉述,當時李鴻龍說珍妮爸爸的身體狀況已接近彌留,「妳們可以趁機寫1份對妳(珍妮)最有利的遺囑」,言下之意,是要在違背父親意志下杜撰遺囑。
建議找公證人見證假遺囑 一人要價30萬
李鴻龍當時跟珍妮拍胸脯保證,他會找3個公證人到病房裡見證這份遺囑,並讓珍妮父親按捺指印,使之在法院生效,「但這有法律風險,必須先買通公證人,要致贈每人紅包30萬」。幸好珍妮不貪婪,她雖不懂法律,但她覺得這是做可能會違法,「畢竟這是背著爸爸亂搞,就算能得到更多,我也不願意去做」,於是珍妮嚴詞拒絕此提議。
此事發生不久,珍妮就發現李鴻龍是詐欺犯、假律師,同年9月珍妮父親去世,李鴻龍也未依約償還300萬借貸款,珍妮於是另找律師提告。但她在法庭上完全不敢披露李鴻龍曾教唆她製造假遺囑一事,就怕沒討到公道還被李拖下水或被當成共犯。
打官司讓珍妮筋疲力竭,最終李鴻龍只被輕判8個月,珍妮常怨自己鬼摸頭,「我只是想保住爸爸生前特意留給我的錢,哪知道會弄成這樣」,律師也告訴她,這300萬要討回來,難度很高,因為就算她取得債權證明,這個詐欺犯恐怕早已脫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