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學良槍擊死亡案是發生在2008年5月9日,在台東太平靶場進行例行射擊訓練時中彈死亡。由於國防部急於以「自殺」結案的態度及諸多違反物理常理的證據,引起死者母親尤瑞敏高度質疑,因此數度進行陳情與絕食抗議。而時任國防部長的嚴明並允諾進行實彈測試。
高等法院在2015年審理時認為,蔡學良並非含槍自殺死亡,是因檢查故障步槍,卻因65步槍走火意外,遭近距離射擊傷害死亡,但蔡和連長高中良、少校安全督導官劉世偉2人怠忽職守的過失行為,各有5成責任,逆轉改判空軍司令部須賠償蔡母148萬731元。
而國防部並在2020年將實彈射擊的鑑定報告,也推翻軍方與台東地檢署「自殺死亡」的結論,監察委員蔡崇義表示,國防部於2019年間委託台大法醫學研究所辦理鑑定工作,並於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進行實彈測試及鑑定,結果顯示原軍事檢察官認定蔡學良所受槍傷係由「T65K2步槍自裁」的事實基礎,已有新事證。
蔡崇義表示,為釐清司法檢察機關有無偵查怠惰及違反證據法則情事,並體現保障人權的宗旨,本案相關疑義將進一步查明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