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於台東縣警察局接獲學校老師通報,指稱發現有未成年少女在名為「甜蜜蜜小吃部」的場所進行直播,言詞涉及招攬客人前往消費。台東警方據報後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3年6月30日晚間前往小吃部突擊檢查。
臨檢過程中,警方發現有3名穿著清涼的少女從店內倉皇逃出,意圖規避檢查,行徑可疑。幾天後,警方又出其不意持台東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再度前往該小吃部進行搜查。不料於店內搜索時,竟發現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被店內員工藏匿於大冰箱內,另一名少女則正在包廂內為客人倒酒提供坐檯服務。警方當場查扣包廂估價單、帳冊及監視器主機等關鍵證物。
檢警查出,46歲的陳女為「甜蜜蜜小吃部」的實際負責人,48歲的尹姓男友則是台東監所管理員,平時在店內負責結帳、點單與接待客人。兩人明知旗下3名少女分別為14歲、15歲及17歲,均未成年,卻多次僱用她們從事坐檯陪酒工作。
少女向警方供稱,她們每次坐檯「一番」時間為2小時,收費500元,陳、尹二人可從中抽取100元,餘額則作為少女的報酬。為招攬生意,陳女與尹男更指示她們在店內休息室直播,以「小姐」自稱,呼喊「快點來甜蜜蜜陪我們唱歌喝酒玩遊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