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追查相關金流,發現李俊良的帳戶出現逾千萬元的不明資金,隨後更查出妻子黃鈺婷近4年來,多次持大筆現金至ATM或銀行臨櫃存款,金額近千萬,但她卻對這筆錢的用途、來源交代不清,檢方認定其與丈夫同為《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共犯,將她從證人轉為被告調查,訊後諭知50萬元交保。
檢方掌握,鍾文智因炒股被起訴後,台北地院2018年讓他具保免押,但附帶條件是每天必須準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2021年他被判刑18年,法院命他繳交3000萬元保金,並將報到時間改為每周一、周四及周六。
去年高等法院10月14日評議無須延長鍾文智的科技監控,並於同月17日解除,讓鍾得以不受拘束、自由行動。而後由同鄉友人鄭畯中駕駛銀色NISSAN,多次為鍾文智模擬逃亡路線。
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駁回鍾文智的上訴,判刑30年5個月定讞,鍾文智於同日下午2點28分,在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搭乘營業用小客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而鄭畯中則開著另一台小客車搭載馮建英,在石碇區靜安路1段等待鍾文智,3人半路改懸掛偽造車牌,躲避查緝。
同日下午3點43分,鍾文智3人在新北市平溪區轉搭游致暐駕駛的銀色TOYOTA,往宜蘭頭城方向逃逸,並製造追查斷點,之後鍾文智於隔日搭乘船隻逃亡大陸地區。
成功協助鍾文智逃亡後,游致暐還陸續以10萬、19萬價格賣車滅證,檢方偵結後,將鄭、馮、游3人依藏匿人犯罪起訴,持續追查發現,在2021年至2023年這段期間,鍾明明人在外地,警政系統卻顯示簽到正常,懷疑有官警包庇護航,誰知一查就撈出一條貪汙現金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