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鴻威涉嫌洩密給詐團,鄭被指控派了15名律師從旁協助,其中律師朱一品的女友為桃園候補檢察官吳亞芝,吳女被爆傳送未公開書類給男友,還幫忙監看鄭鴻威在「琦勝和他的快樂」群組裡的派案訊息,並傳訊給男友,「好吧!我只是覺得這個是打進去這個『詐騙圈子』的好機會」,鼓勵男友應該多多接案,事件曝光後,吳女遭法務部、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當時桃園地檢署還因偵辦吳亞芝違反《個資法》、洩密案,以「簽結」作收,被外界質疑官官相護。
監察院發布彈劾案文指出,吳亞芝非公務使用「法務部單一窗口之書類檢查系統」共8筆,又知悉男友朱一品律師將偵訊筆錄大要提供給鄭鴻威,涉犯洩密等罪,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規定偵辦,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款、第16條、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使用識別碼及密碼查詢院內網路資料作業注意要點第4點、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署使用識別碼及密碼查詢部內網路資料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第3點、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22條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及第25條第1項等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並與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移送吳女至職務法庭。
職務法庭先前開庭時,監察院方認為,朱一品洩露筆錄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吳亞芝也未依法偵查,還在上班時間頻繁傳訊給朱男。吳女承認確實有在2022年7月8日、10月5日、2023年11月14日、12月5日透過LINE傳送資料至給男友,另傳了3筆文書。
吳亞芝辯稱,朱一品和鄭鴻威屬「合辦案件」,幫同一個被告辯護,應該是要接手才會傳筆錄給鄭男,至於她和朱男的對話純屬生活分享,希望只記申誡或罰款,監察院卻認為應免除其檢察官職務;法務部則建議免除吳亞芝的檢察官職務,讓他轉任檢察事務官。不過最終懲戒法院址輕判她罰俸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