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許男19日晚間獨自外出吃宵夜,期間引用高粱酒,並在隔日凌晨0時許返家休息,隔日休假起床後,他自認已經退酒,便駕駛公務車準備前往北市萬華康定路一帶購買楊桃汁,結果在艋舺大道與雙園街口遭到北市警方攔查,經酒測後,測出酒精濃度高達0.63毫克嚴重超標,當場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逮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針對許員駕駛公務車酒駕遭逮一事,中和分局今回應,許員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從重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並報請市警局陳市府核定。
有關內部管理責任,分局長陳宇桓表示,就督導不周一事,已自請加重處分,以示負責;而許員休假駕駛公務車外出,涉公車私用,將針對車輛管理及人員管控等可能疏失啟動調查,並追究相關主管考監責任,絕不護短。
分局強調,後續將持續落實於各項集會、勤前教育加強宣教,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杜絕僥倖心理。並重申警紀是警察的命脈,對於同仁違法違紀案件,定當從嚴從速處理絕不護短,並精進內部管理,以維護警察優質形象,確保民眾對警察之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