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6月21日晚上6點52分,當時計程車違停在新北市汐止區伯爵街紅線路段,讓後座王姓乘客下車,王男未注意後方車況,直接開啟右後車門,恰巧陳姓騎士騎乘機車沿計程車右側直行,因距離過近閃避不及,機車與車門發生碰撞,陳男人車倒地,左手三掌骨閉鎖性骨折。
事發後,計程車司機與王男原本在現場向警方坦承肇事,原本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自首要件,但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後,王男卻神隱不出庭,9月法院遭發布通緝,隔月被緝獲歸案才繼續審理。
法院審酌,王男開啟車門時疏未注意來車,過失情節明確,且至今未與被害騎士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同時因他逃逸不予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