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訊期間。針對檢方主張原審量刑過輕、辯方則認為量刑過重部分,法庭將爭點整理為「謝宜容原審量刑是否妥適」及「是否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審理過程中,謝宜容的辯護律師進一步聲請將「是否宣告緩刑」納入爭點,經法官評議後,當庭同意列入審理範圍。
謝宜容聽到法官同意將她最關心的緩刑納入審理後,情緒明顯大幅波動,再度落淚,並一度以手拭淚,輕聲向法官致謝,連說「謝謝、謝謝」。
此外,謝宜容也聲請傳簡姓前股長作證,待證事實為簡男是否受她指使洩密,至於惡性部份,謝的行為為「機關本來風氣」導致?謝宜容律師指出,北分署過去都會事先和廠商溝通價格,屬於法律邊緣的便宜行事。
審判長隨後確認本案上訴範圍,以及聲請調查證據與傳喚證人等事項後,表示將進行合議評議,再行決定後續審理方向,預知於明年3月26日上午9點30分再度開庭;該日也是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