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委會提告指出,住在高雄「美樹大悅」社區的洪姓女子與陳姓友人,2023年1月間連續多日外出旅遊,放任屋內飼養的4隻貓咪自行活動而未加管束。同年1月8日,因有貓咪跳上廚房流理台不慎觸碰到感應爐的加熱開關,導致感應爐持續加熱並引燃一旁物品,現場頓時冒出火光。大樓消防偵測到火警後自動啟動滅火裝置,灑水系統瞬間狂噴。雖然火勢被撲滅,但大量積水流出走廊並滲入電梯井,導致社區B棟4部電梯機板與監控系統嚴重損壞,管委會事後花費近110萬元才修繕完畢。
法院審理時,這對閨蜜反駁稱是社區管理員沒及時關掉灑水系統才導致水淹電梯,還質疑管委會沒安裝防水閘門或淹水感知器,與有過失。但法官調查發現,當時屋內大門深鎖,消防隊還得破門救火,在確認火勢受控前,管理員根本不敢貿然關水,且住戶也從未在會議提案要裝防水閘門,因此認定管委會無過失。
據了解,本案大樓管委會控告對象除洪陳兩女,還包括建商與洪女投保的保險公司。但建商喊冤稱,當時社區268戶已有267戶交屋,住戶已使用電梯一年多,這起火災是人為疏失而非設備瑕疵。法官採信建商說法,認定危險已移轉給住戶,且貓咪放火非保固範圍,判建商免賠;至於保險部分,因洪女名下仍有房產,不符合代位求償「無資力」的要件,因此法官也駁回對保險公司的請求。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飼主應防止動物侵害他人財產,洪陳兩女因疏於注意導致大樓電梯設備損壞,除了刑事部分已被依失火罪判處拘役外,民事部分也必須全額連帶賠償109萬9250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