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窮貪污案落幕!清潔隊員送32元電鍋遭判刑 檢未上訴全案差一步就定讞
清潔隊員送拾荒婦人電鍋遭依貪污罪判刑。示意圖

史上最窮貪污案落幕!清潔隊員送32元電鍋遭判刑 檢未上訴全案差一步就定讞

mirror-daily-logo

2026/01/07 10:43:00

記者:

李依璇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送電鍋」給拾荒老婦,意外引發的「32元貪污風波」即將畫下句點。 士林地檢署在研議判決結果後,於今(7)日證實決定不提起上訴,目前全案僅剩最後一步,只要被告黃男也決定不上訴,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將正式定讞。
這起案件源於2024年7月,資深清潔隊員黃男在處理回收物時,將一台殘值僅剩32.56元的舊大同電鍋帶回測試,並轉贈給一名生活困苦、常把飯煮焦的拾荒老婦人。雖然動機出於善意,但黃男仍遭檢舉並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法院輕判緩刑,檢方評估後「不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認為,黃男身為公務員,即便物品價值極低,仍構成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但法官考量黃男自首、繳回電鍋且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
士林地檢署在收到判決書後進行內部討論,認同法院的量刑考量,決定不提起上訴,也未補充其他理由。
士林地院對此進一步說明,目前本案仍處於上訴期間。雖然檢方已表態不上訴,但仍需等待數日,確認黃男本人在收到判決書後是否也放棄上訴。若雙方皆未再提異議,這起「32元電鍋侵占案」將正式定讞,結束這場長達半年多的司法糾紛。
法院在判決中特別強調,雖然黃男行為可憫,但公務員對執行職務的「廉潔性」要求,不因財物價值的高低而有差別,此案判決是為了維持公務體系最基本的誠信要求。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