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指出,謝水森違反私營貓咪繁殖販賣獲利,為節省花費,竟於2025年2月27日凌晨3點半許,在新北市板橋區住處附近,用鐵鎚撞擊、利器刺穿等殘忍方式傷害6隻貓咪,隨後將貓隻棄置於人行道,另1隻貓咪雖沒受虐,卻被車子輾死,可憐的喵星人們就這樣逐漸失去呼吸心跳,最後慘死在路邊,被虐的貓咪包含3隻美國短毛貓、2隻米克斯、1隻金吉拉以及1隻加菲貓。
警方獲報,會同動保處人員赴板橋拘提謝男到案,發現他家中還有16隻貓咪被關在鐵籠中,現場環境髒亂,不僅空間狹小,貓砂更是長期未定期更換,導致籠底滿是乾化的排泄物,動保處人員見狀趕緊帶著16隻貓咪逃離這「貓間煉獄」。
謝男在警詢中供稱,自己年紀漸大,不堪負荷才「棄養」等語,偵查中又稱,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貓隻,又因為開計程車的的錢收入不穩定,經濟壓力不小,且年紀大爬樓梯會暈眩,等其死掉後貓隻就會變的很可憐,因而將貓咪放在人行道上,希望他們遇到善心人士撿回去養等語,後來再改口說:「我有憂鬱症,有時候會想不開,我就是睡不著,起來開燈後,我就抓了幾隻貓出門等語」
新北地院一審法官痛陳,貓咪是「家庭成員」之一,不可單純將貓咪視為財產客體,且犯罪手法殘泯滅人性,不值得憐憫,又批謝水森雖於審理時坦承犯罪,但仍有不願坦然面對本案過程的規避心態,難認他的「坦承」是真心悔悟而為,因此依《動物保護法》6罪各處1年徒刑、併科罰金25萬,定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高院今日上午改判7個月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