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王男與A女過去曾經為男女朋友,後於2024年9月間分手,但王男因此對女方心生不滿,所以從當年9月到去年1月14日之間,持續在社群軟體抖音上,以「翔展」、「開副本」、「小朋友」、「大谷翔平」、「石酒宮芬」等暱稱的帳號,不斷留言騷擾對方。
王男會在A女直播時,留言「這直播主線下維護很主動,會約榜一見面帶回她家,有副本」、「大家多送點,這主播有經營現實,有副本」、「妳可以再雙標點,我繼續鬧,這主播有線下維護跟榜一發生過關係,要看對話紀錄的私訊」、「這主播跟榜一大哥發生過關係,想了解的私訊Stranger」、「這主播我睡過,歡迎來看對話紀錄」等內容。
此外,王男又以「Stranger」、「石酒宮芬」等帳號,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要看主播副本的找我,歡迎私訊我」、「我沒有要繼續玩了,抱歉前陣子因為袒護小蛋的事我開小號去亂...恭喜妳遇到屬於妳的大哥,要好好把握,這個看起來值得經營...」等訊息給A女或A女的工作群組,讓女方不堪其擾,憤而報案提告。
王男在偵查階段時,因自白犯罪,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新北地院認為,王男所為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跟蹤騷擾罪嫌及《刑法》加重誹謗罪嫌,因犯行時間相近、地點密接,法官認為屬於接續行為觸犯2罪,為想像競合犯,從重依加重誹謗罪處斷,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