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指出,本案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及各分局共出動377人,調閱監視器影像次數9441次,調閱監視器支數高達2855支,連續14天的水下打撈部分更是出動民間搜救隊全力配合,最終找到了42件有效遺骸,其中有39件人體組織屬於2月2日楠梓區失蹤趙姓婦人;2件頭皮和胸部組織是1月17日左營區失蹤的張姓婦人所有,最後1件關鍵證物就是2月26日在高雄港被民眾發現的張男大嫂頭顱,經比對DNA確認張介宗大嫂黃婦也不幸遇害。
檢方表示,本案案情詭譎,除警方大舉出動,地檢署動員人力也是空前。檢方在 2 月 5 日下午接獲警方通報案情後,立即指派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檢察官廖期弘主辦,並陸續指派檢察官林恒翠會同法醫研究所潘至信法醫進行尋獲疑似遺骸的相驗蒐證,連公訴組主任檢察官鄭博仁、檢察官李文和、姚崇略、尤彥傑、陳麒均出馬協助偵辦,總計出動8位含主任在內的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及多名法醫共同參與釐清案情。
雖然張介宗迄今仍堅不吐實,但檢方根據相關證人證述,以及在張男「分屍公寓」採樣鑑識與查扣到相關榔頭等作案工具,加上打撈尋獲到被害人3人的遺體組織,再勾稽比對監視器錄影畫面,已勾勒出張男犯案輪廓,今將移審法院召開接押庭,未來則將由國民法官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