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法院是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的一部分,由國會設立,專門處理包括關稅在內的貿易糾紛,三名法官接受民主領導的州和一些小企業的立場,認為川普錯誤地援引緊急法律進行徵稅,作出暫停川普的絕大多數關稅,包括全球10%的統一關稅、對其他國家徵收的對等關稅、以及中國、加拿大和墨西哥徵收的芬太尼關稅的判決。但根據不同權力徵收的其他關稅,例如第232條和第301 條法令對鋼鐵、鋁和汽車徵的關稅則不受影響。
美國總統川普所行使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這賦予總統在某些緊急情況下對各種金融交易的權力與制裁。但民主黨主導的各州聲稱,川普對全世界課徵的基準、對等關稅等於對美國消費者徵收巨額稅款,這點侵犯了國會的權力。白宮發言人表示,非民選法官無權決定如何妥善處理國家緊急狀態。貿易法院作出暫停判決後,川普政府可以上訴,其上訴與地方法院的裁決上訴方式相同,川普將提交上訴至聯邦法院的最高法院,而與其他聯邦法院一樣,法官是由現任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