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認為美國赤字過高,已經危及國家安全。於是在4/2簽署對各國課徵基本10%、高額對等關稅(台灣被重懲32%,目前還在貿易談判中)的行政命令。那天超慘烈,川普一拳就直接KO了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經濟與股市,而台灣正好在放清明節連假,閃過了迎面重拳,但是禍躲不過,4/7一開盤,台股跟著世界一起跳水,撲通、撲通、撲通連三天股災、股市瞬間蒸發近4000點。隨後,川普政府也被中小企業進口商、12個由民主黨執政的州一狀告上聯邦法院。
曾是美國天普大學法律專任副教授的葉茂林律師,精通跨國商業糾紛調解、仲裁及訴訟的他,看過法院判決後說,「美國聯邦貿易法院認為IEEPA賦予川普總統的權力沒這麼大,貿易沒到危及國家的緊急狀態。而且美國憲法規定對外貿易的制定與管理(包括關稅)權利屬於國會,川普政府的無差別對全世界課徵關稅,已經對美國人民、經濟造成傷害。」
被法院判定逾越權力、必須暫停4/2宣布的關稅政策後,川普政府立即上訴,還補充了一條論點,「這是為了保護美國工業。」葉茂林表示,接下來川普上訴就要到聯邦巡迴法院,聯邦巡迴法院如果再輸就得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循法院司法救濟是川普政府必須作的正當程序。
至於,大家最關心的問題,進口商已經繳的稅要怎麼辦?到底判決後能不能再收關稅?葉茂林一句話,政府要退稅。判決十天內,白宮必須停止4/2宣布的關稅政策。上訴歸上訴貿易法庭的判決,川普政府還是得遵守。當然,未來十天內,不要說聯邦巡迴法院不會作出更裁,就連會不會有結果出來都很難。
葉茂林律師也破解了三項川普可能的無效作法,以及最有可能採取的替代手段:
●利用第122條款(1974年貿易法):這法條有著150天期限的全面15%關稅,可以取代基準10%關税,150天後想再延展期限需要國會批准。葉茂林表示,若引用這一條法律,這犯了與IEEPA一樣的問題,被提告到法院恐怕會以失敗作收。
●利用第338條款(1930年貿易法):對外國不合理的貿易歧視行為,徵收最高50%關稅。像是亂收費、高額超收費對美國貿易產生歧視性障礙。葉茂林認為,引用這一條法律,理論上美國是可以採報復性關稅沒錯,但現在川普的作法是一致性無差別的行為,非針對個別國家。敵人攻擊你,你總要精準打擊敵人,而不是炸學校、連醫院也轟、然後所有國家都捲進去!進入訴訟,在法庭上可能經不起挑戰。
●利用301調查(1974年貿易法):特別301報告是國內耳熟能詳的貿易懲罰。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是可以啟動任何貿易調查的,而且關稅和實施期限也沒限制。只是葉茂林覺得,把全球貿易夥伴全列成301不公平、不合理的國家,這理由似乎很牽強,而且這真的要一項項展開調查。白宮這種很明顯一致性、無差別的攻擊,又會在司法訴訟中站不住腳。
以上是葉茂林律師指出來三項川普可能會改變進攻路徑、維持關稅戰的律法,只是進入司法程序時,都極大可能被聯邦法院打槍,接著葉茂林點出川普最有機會、也是有效的關稅策略。
●利用第232條款(1962年貿易擴張法):就特定的產品進口是否影響美國國家安全,進行調查。汽車關稅、鋼鋁關稅就是這樣來的。藥品、半導體如果會有關稅也會援用此法而來,葉茂林說第232條款是川普之後最有可能使用的關稅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