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約16歲前女友「再來一發」 被抓包手機撩妹後竟暴打硬上
高雄蔡姓男子暴打硬上未成年前女友,遭重判4年6月徒刑。示意圖

渣男約16歲前女友「再來一發」 被抓包手機撩妹後竟暴打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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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3:28:00

記者:

王吟芳

高雄蔡姓男子與16歲女高中生交往,分手半年後兩人相約到旅館開房間「重溫舊夢」,不料女高中生在蔡男熟睡時察看他手機,發現有其他女子曖昧對話,打算離開時竟遭蔡男死命掐脖暴揍,打到左側眼眶骨骨折、滿臉瘀青後硬上得逞。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重判蔡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與女高中生在她就讀高一時認識交往,分手後仍時有聯繫。前年5月12日,蔡男邀她前往高雄九如路某旅店入住,發生一次合意性行為後,女高中生趁蔡男熟睡時翻閱其手機,發現蔡男與其他女子曖昧對話後,叫醒蔡男打算離開。
蔡男得知後惱羞成怒,竟瘋狂施暴,除死命掐住女高中生脖子使其無法呼吸,更對其拳打腳踢、抓頭撞牆,導致她顏面多處擦挫傷、耳後挫傷及眼眶骨折。
施暴後,蔡男見她因恐懼不敢抗拒,竟強行扯掉其衣物,不顧她抗拒硬上得逞。事後女高中生忍痛返家躲回頂樓,直到隔日向母親雇主王男求助,才報警驗傷揭發蔡男惡行。
法院審理時蔡男全盤否認,厚顏辯稱傷勢是女高中生「歇斯底里撞牆自殘」造成,但法官根據驗傷報告,認定她耳後及多處傷勢並非撞牆能造成,且其事後情緒低落、不敢上學,並曾將遭前男友性侵一事告訴母親雇主、朋友與閨密等補強事證,認定蔡男犯行明確。
法官考量蔡男到案後始終否認犯行、未對被害人道歉賠償,依法重判他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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