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真正挑戰是核災不幸發生 後果超出社會可承受範圍
日本新潟縣柏崎市,全球最大核設施之一的東京電力公司柏崎刈羽核電站矗立海濱,拍攝時間為2025年12月。圖東方IC

核電真正挑戰是核災不幸發生 後果超出社會可承受範圍

林仁斌/中國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近日媒體披露,去年全球新建核電廠中,中國與俄羅斯合計占比高達九成。表面看來,這似乎只是能源結構的變化,實際上揭示一個更關鍵的現實:當核電擴張高度集中於國家主導的政治體制時,能源選項本身已轉化為制度風險的一部分。
福島核災後,多數民主國家對核電態度轉趨保守。德國選擇全面退場,美國則受制於高成本、工期延宕與地方反對,核電擴張進展有限。相對之下,中國與俄羅斯卻逆勢加速,以國家資本、政策融資與國營企業體系,將核電納入長期戰略。這樣的分歧,並非單純技術或效率差異,而是不同政治體制在制度上對「失敗是否可被問責」、以及風險是否可被社會承接的根本差別。
核電的本質,也決定了它高度仰賴國家承擔。高昂的前期投資、跨世代的責任負擔,以及一旦發生事故便難以回收的社會成本,使核電逐漸脫離自由市場邏輯。當核電建設集中於少數國家,能源不再只是商品,而成為由國家擔保、由制度背書的政治工程。部分核電輸出國透過整廠輸出與長期燃料供應模式推動核電,更使能源系統與特定政權形成結構性依賴。
支持者常以「減碳」為核電辯護,但減碳並不等於低風險治理。核電真正的挑戰,在於極端事件一旦發生,其後果往往超出民主社會可承受的範圍。在地緣政治高度緊張的時代,俄烏戰爭中核電設施成為軍事風險節點的現實,也迫使國際社會重新檢視核電在衝突情境下的安全假設。問題不在於核電是否減碳,而在於民主社會是否有能力為一次低機率、但高毀滅性的失敗負起責任。
這樣的風險外溢,對台灣尤其現實。台灣鄰近中國多座沿海核電廠,任何事故都可能跨境影響;同時,國內仍反覆出現是否重啟核電的政策爭論。然而,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並非核電「好不好」,而是在民主制度與高度地緣政治風險交疊下,誰有權做出這個決定,又由誰承擔後果。
能源政策從來不是中立的技術選擇,而是國家安全與治理價值的延伸。再生能源確實存在間歇性與成本挑戰,但其分散、可調整、難以成為攻擊目標的特性,更符合台灣所需的安全邏輯與治理彈性。相對而言,將風險高度集中於少數大型核電設施,意味著整體社會必須承擔更高的系統性衝擊。
中國與俄羅斯主導全球核電建設,並不意味著核電是普世未來解方,反而顯示核電正愈來愈適合特定政治體制運作。當能源選項開始映照制度差異,台灣更應警惕,不要讓能源焦慮轉化為錯置的政策選擇。核電的問題,終究不只是電力供應,而是誰承擔風險、誰握有決策權,這正是台灣在能源轉型路口無法迴避的治理課題。
當能源選項開始映照制度差異,台灣真正該警惕的,從來不是缺電恐懼,而是把無法治理的風險,誤當成務實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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