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案發當晚單親媽媽見男童熟睡,竟拉開其褲子並伸手觸摸下體約6秒鐘,涉嫌乘機猥褻罪。她應訊時否認犯行,表示自己每天都要吃精神科藥物,沒吃就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當天她沒有吃藥,也不知道有發生這件事等。
一審嘉義地院審理時勘驗外公錄影畫面,顯示單親媽曾詢問男童:「你有沒有要尿?」她庭訊時也堅決否認犯行,辯稱是因為聽母親提到兒子在學校會尿褲子,當晚擔心孩子尿床,才去叫他起床包尿布或檢查有無尿濕。
法院勘驗錄影檔案發現,她拉開男童褲頭時確實曾對孩子說:「你頭躺過去啦,你有沒有要尿?」而當時孩子因半夢半醒,有翻身閃躲動作,單親媽還輕拍其臀部將褲子穿好,又叮嚀:「我要去跟阿嬤睡了,掰掰。」法官認為,這些動作與一般家長檢查幼兒有無尿濕情狀相符,且母子隨後的互動亦屬常態,並無異狀。
錄影的男童外祖父出庭作證則表示,當時他在現場錄影,是因為女兒當時精神狀況不穩定,之前有請社工協助。當天他曾阻止睡客廳的女兒進房察看孩子狀況,怕驚擾鄰居,但女兒堅持要進來,他只好拿起手機錄影,目的是要交給社工轉交醫師,協助評估女兒日常生活出現的狀況,沒想到社工會通報檢警。
法院審理後認為,單親媽並無猥褻犯意,一、二審均判決無罪。可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