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500萬買北高雄頂樓豪宅竟漏水13處!名醫夫婦怒告興富發 判決峰迴路轉…贏了
花4500萬買北高雄頂樓豪宅竟漏水13處,名醫夫婦怒告興富發更審勝訴。翻攝建商官網

花4500萬買北高雄頂樓豪宅竟漏水13處!名醫夫婦怒告興富發 判決峰迴路轉…贏了

高雄一對醫師夫婦5年前豪砸4508萬元,買下北高雄農16特區一處豪宅頂樓及3個車位,不料竟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先是驗收時發現7處漏水,交屋後漏水點更擴散至13處,連主臥室也慘遭波及。醫師夫婦不滿買到漏水屋,怒告建商興富發公司要求修繕及賠償,高雄高分院日前更一審判建商應賠償房屋價值貶損共201萬元。可再上訴。
醫師夫婦提告指出,2020年7月3日與建商簽訂買賣契約,4508萬元購買這處位於農16特區精華地段的豪宅38樓,以及地下室3個車位。不料同年8月27日驗屋時,就發現有7處滲漏水,建商承諾修繕後於10月交屋,但隔年6月梅雨季後,房屋又再度漏水,且除之前發現的7處漏水點外,又多了主臥室等6處,總共有13處滲漏水,因此起訴要求建商負責修繕至不漏水,更主張豪宅將因漏水瑕疵導致交易價值減損,要求賠償201萬4636元。
法庭上建商辯稱,雙方曾簽署「現況交屋」協議,且屋主先前請求損害賠償的部分已遭法院駁回確定,不應再提告。此外,建商更主張不動產買賣的瑕疵擔保請求權只有6個月期限,屋主早已逾期,不應獲得賠償。
高雄地院一審時判建商除應修繕房屋,另需因漏水瑕疵給付交易價值貶損金額共201萬4636元。建商上訴後,二審則以屋主對於建商就房屋的瑕疵擔保請求權已逾期,判將建商應賠償201萬元部分撤銷,上訴後全案確定,亦即建商僅需將漏水屋修繕完成即可。
但醫師夫婦不死心,另以本案屬於債務不履行之不完全給付,向法院提起追加之訴。高雄高分院上更一審法官調查後認為,即便建商同意依鑑定工法將房屋修復至不漏水,但房屋曾有嚴重漏水紀錄,在二手市場上會讓潛在買方產生不確定性的擔憂,這種污名效果確實會導致交易價格減損。根據不動產估價師鑑定,該豪宅因此減損價值201萬餘元,判決建商應全額賠償。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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