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合議庭今裁定,陳啓昱准予1200萬元交保,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負責人蘇俊仁則各以700萬元交保;3人均需加裝電子監控,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禁止與證人接觸或有任何騷擾行為。
台南地院指出,陳啓昱3人遭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多項罪名,包括加重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加重特別背信等,法定本刑均在7年以上,屬重大經濟犯罪。蘇坤煌、蘇俊仁還涉及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法院認為,3人雖承認部分客觀事實,但仍否認有犯意,且供詞與其他被告、證人間的陳述存在矛盾,目前全案待傳喚證人多達86人,有待進一步到庭交互詰問釐清案情。
本案爆發後陳啟昱遭檢方聲押起訴,去年9月間一度獲准以600萬元交保,不料檢方抗告成功,僅呼吸2天新鮮空氣,就又被收押迄今。因羈押期限將屆,3人律師團使出渾身解數,陳啓昱主張自己已經被關超過1年,案情卷證多如牛毛,關在裡面根本沒辦法好好準備辯護,防禦權嚴重受損;蘇坤煌與蘇俊仁則雙雙打出「苦肉計」,聲稱身患惡疾,需要出獄接受治療。台南地院審理後今全部裁准,但也祭出科技監控等防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