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指出,立法院這次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修正,是完全針對一個特定個案所為的修法動作,明顯違反了平等原則,更無視於已經確定的司法判決,同時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也造成負擔。嚴重的是,侵犯行政院依照憲法形成施政計畫,而且編列跟提出預算的專屬權。
卓榮泰說,爲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他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所以對於這次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修正,他決定不予副署。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補充說明,由於此案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不僅無視個案早已經過司法判決敗訴確定,更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且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李慧芝說,除此之外,立法院此次修法更侵害行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制並提出預算的專屬權,因此卓榮泰已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決定就本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